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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AVER NETWORK TECHNOLOGY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8

Jan 2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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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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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39 证券简称: 泛微网络 公告编号:2018-002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软创业投资无锡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软创投”)持有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股份4,095,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91%,上述股份全部来源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8 年1 月15 日解 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90 天内,华软创 投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92,699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1%,且在任意连续90 日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 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价格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且不低于 公司股票发行价。

公司于2018 年1 月19 日收到公司股东华软创投发来的《关于上海泛微网络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华软创业投资无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华软创 投”)

(二)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的来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软创投持有公司股份4,095,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的5.91%,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8 年1 月15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十二个月内,华软创投未发生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股份来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2、减持期间、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自披露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90 天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92,699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且在任意 连续90 日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 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 相应进行调整)。

3、减持方式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 4、减持价格区间

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日至 减持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华软创投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

1、股份限售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 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 2、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华软创业投资无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发行人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

向做如下说明:“(1)本企业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严格 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发行 人上市时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10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 发行价的50%(如有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本企业保证其减持发行 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承诺将该部分 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发行人所有。”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华软创投严格遵守了关于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 向的承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承诺。 (三)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要

三、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 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 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 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本次减持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

(四)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华软创业投资无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1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