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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AVER NETWORK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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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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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39 证券简称:泛微网络 编号:2021-054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授予日:2021 年8 月20 日

  •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53.70 万份

根据2021 年8 月20 日召开的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泛微网络”)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 年8 月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确定2021 年8 月20 日为授予日,授予175 名激励对象153.70 万份股 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 (一)授予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 民币A 股普通股股票。

  •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日、行权价格、授予对象及数量

  • 1、股票期权授予日:2021 年8 月20 日

  • 2、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57.38 元/份

  • 3、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及数量: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数量(万份)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
权益数量的比例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日股本总额比例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175人)
153.70 100% 0.59%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

1

大会时公司总股本的10%。

2、激励对象因离职或其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董事会有权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前述 放弃认购的股票期权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或调减。

3、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所有股票期权全部行 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 个月。本计划的等待期分别为自股票期权 授予日起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 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四)行权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在2021-2023 年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和个人绩 效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在2021-2023 年的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 所示:

定比2020 年的营业收入 定比2020 年的营业收入 定比2020 年的营业收入 定比2020 年的营业收入
行权批次 对应考核
年度
目标值增长率
(mA)
目标值增长率
(mB)
触发值增长率
(n)
第一个行权期 2021 20% 15% 10%
第二个行权期 2022 44% 32% 21%
第三个行权期 2023 73% 52% 33%
指标 完成度 指标对应系数(P)
实际营业收入增长率(X) X≥mA 100%
mB≤X<mA 75%
n≤X<mB 50%
x<n 0
公司层面实际可行权比例 每批次计划行权比例*P

2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 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 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绩效考核3 分以上即“合 格”,不满3 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 “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股票期权可全部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 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 部不得行权。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8 月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21 年8 月5 日至2021 年8 月14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等 信息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个人或组织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提出异议。2021 年8 月1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8 月20 日,公司召开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3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上海 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8 月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是否存 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 容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获授条件及董事会关于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

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 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 获授条件,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 股普通股股票

  • 2、股票期权授予日:2021 年8 月20 日

  • 3、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57.38 元/股

  • 4、本次授予向175 名激励对象共授予153.70 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分配如

下: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数量(万份)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
权益数量的比例
占授予日股本总额
比例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175 人)
153.70 100% 0.59%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 大会时公司总股本的10%。

2、激励对象因离职或其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董事会有权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前述 放弃认购的股票期权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或调减。

3、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5、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

  • 条件的要求。

六、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 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选择市场通用的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2021 年8 月20 日用该模型对授予的153.70 万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预 计本次授予的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总额为3386.59 万元。在适用前述模型时,公司 采用的相关参数如下所示:

  • 1、标的股价:68.36 元/股

  • 2、有效期分别为:1 年、2 年、3 年(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可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40.10%、42.49%、41.46%(分别采用泛微网络个股对应期

5

间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2.1%、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 构1 年期、2 年期、3 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股票期权的激励成本,则 2021 年-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股票期权数量
(万份)
需摊销的总费
用(万元)
2021 年
(万元)
2022 年
(万元)
2023 年
(万元)
2024 年
(万元)
153.70 3386.59 606.36 1559.07 868.86 352.30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股价、行 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 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七、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 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 其贷款提供担保。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前6 个月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九、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 年8 月20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同时《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也已成就;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时,激 励对象亦不存在《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

6

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 机制,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调动公司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长远战略目标的实现。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 年8 月20 日,并同意按照《激励计划》中的规定授予175 名激励对象153.70 万份股票期 权。

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截止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公司 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持有或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情形,符合公司《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同意以2021 年8 月20 日为授予日,授予175 名激励对象153.70 万 份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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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已履行《激励计划》 规定的授予程序;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关于股票期权授 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 的规定。

十二、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事项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泛微网络和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 《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已经 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 授予尚需按照《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8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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