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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AVER NETWORK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Jun 1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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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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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泛微网络 证券代码:603039 公告编号:2020-039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特别提示
“ ” “ ” “ ”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泛微网络 、 发行人 或 公司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 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 第 144 号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 《实施细则》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 “ 可转债 ”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 上交所 ” )交易系统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 站( www.sse.com.cn )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和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 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0 年 6 月 15 日( 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30 ~ 11:30 , 13:00 ~ 15:00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 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
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二)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 申购金额。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对 于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在中签认购资金交收日前(含 T+3 日),不得 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注销相应证券账户。
(三)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 户在 2020 年 6 月 17 日(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 能够认购中签后的 1 手或 1 手 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 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 为 1 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四)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 发行数量的 70% 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 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 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果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 国证监会报告,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1,6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31,600 万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 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9,480 万元。 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 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 监会报告。
(五)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 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 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六)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摘要 及发行公告已刊登在2020年6月11日(T-2日)的《证券时报》上。投资者亦可到 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1、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泛 微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635号”文核准。
2、本次共发行31,6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3,160,000 张(316,000手),按面值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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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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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 泛微转债 ,债券代码为“113587”。
4、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2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 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5、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公告中有关“泛微转债”发行方式、发行对象、配售/发行 办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申购数量、认购资金缴纳、 投资者弃购处理等具体规定。
6、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人 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泛微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本次发行的泛微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泛微转债上市 首日即可交易。
8、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 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1、优先配售数量
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2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的泛微网络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488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 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转换为可转债手数,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 位。(具体参见“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7、发行方式(1)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 的可转债数量”。)
2、有关优先配售的重要日期
(1)股权登记日(T-1日):2020年6月12日。
(2)优先配售认购及缴款日(T日):2020年6月15日,原无限售条件的股东 在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进行;原有限售 条件的股东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于9:30~15:00在主承销商处进行。逾期视为自 动放弃配售权。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3、原A股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1)原有限售条件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 年 6 月 12 日,T-1 日)收市后持有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股份数按 每股配售 1.488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数量,并按 1,000 元/手的 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手的部分舍掉取整。
(2)提交认购文件:拟参与网下认购的原 A 股有限售条件股东应按本公告的 要求,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T 日)9:00-15:00 登录海通证券发行电子平台(网址: https://dzfx.htsec.com),添加股东账户信息后点击“导出网下优先认购表”导出《网 下优先认购表》excel 电子版,签字盖章后将《网下优先认购表》扫描版和其他认 购资料一并提交。
推荐使用 Chrome 浏览器登陆系统。 如有问题请致电咨询电话 021-23154757、 021-23154756、021-23154758、021-23154759。
全套认购文件包括:
① 《网下优先认购表》excel 电子版 (添加股东账户信息后自动进入发行电
子平台,无需进行额外的上传提交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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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签字、盖章完毕的《网下优先认购表》扫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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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机构股东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提供股东 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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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开户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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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网下优先认购表》由授权代表或经办人签署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扫描 件;机构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的,无需提供
原 A 股有限售条件股东《网下优先认购表》扫描件一旦提交至主承销商发行 电子平台,即被视为向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认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撤回。
全套认购文件有且只有一次提交机会!为保障原 A 股有限售条件股东的权益, 请务必严格按照公告要求上传并提交相关的资料,避免影响参与此次配售!
请务必保证《网下优先认购表》 Excel 电子版与签字盖章扫描版内容完全一致。 如有差异,主承销商有权以 Excel 电子版文件信息为准!
(4)参与优先认购的原 A 股有限售条件股东必须在 2020 年 6 月 15 日(T 日) 15:00 前全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划付时请在备注或摘要栏注明“原股东上交 所证券账户号码”和“泛微转债优配”字样。如原股东上交所证券账户号码为: A123456789,则请在划款备注或摘要栏注明: A123456789 泛微转债优配。未填写 汇款用途或备注等内容,或账户号码填写错误的,主承销商有权认为其认购无效。
认购资金到账情况可向收款银行查询。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 收款单位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常德支行 |
| 账 号 | 010900120510531 |
| 汇入行地点 | 上海市 |
| 汇入行同城票据交换号 | 096686 |
|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 | 308290003335 |
查询电话 021-62991900 备注或汇款用途或摘要等 “上交所证券账户号码” + “泛微转债优配”
原股东须确保认购资金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T 日)15:00 前汇至上述指定账 户。原股东认购数量大于认购上限的部分为无效认购,主承销商有权认定其认购 数量即为认购上限;认购数量小于认购上限(含认购上限),则以实际认购数量为 准。请原股东仔细核对汇款信息并留意款项在途时间,以免延误。
认购资金将直接作为认购款。扣除实际的认购金额后,认购资金若有剩余, 则主承销商将通知银行将余额部分按汇入路径无息退回。
4、原A股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1)原A股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 “ ” 为“753039”,配售简称为 泛微配债 。
(2)认购1手“泛微配债”的认购价格为1,000元,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 (1,000元),超过1手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
(3)若原A股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有效认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 则可按其实际认购量获购泛微转债,请原股东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泛微配债”的可 配余额。
(4)认购程序
①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 放弃认购。
②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 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 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 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③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 定办理委托手续。
④投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5、原A股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
6、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 与优先配售后的余额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7、验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对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 售认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8、律师见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 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二、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1、发行对象
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 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泛微转债总额为31,600万元人民币。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 “ ” 售的具体数量请参见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7、发行方式 。
3、申购时间
2020年6月15日(T日),在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9:30~11:30, 13:00~15:00进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 行。
4、申购方式
投资者应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以确定的发行 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5、申购办法
(1)申购代码为“754039”,申购简称为“泛微发债”。
(2)申购价格为100元/张。
(3)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手(10张, 1,000元),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手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 量上限为1,000手(1万张,100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投 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并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 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4)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 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 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 购。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 ” “ ” 有人名称 、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均相同。
(5)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
(6)投资者在T日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6、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卡,尚未 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2020年6月15日(T日)前办妥上 交所的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上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应认真、清楚地填写买入可转债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 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到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 易网点办理申购委托。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各项内容 无误后,即可接受申购委托。
投资者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委托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7、投资者认购债券数量的确定方法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抽 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可转债;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在公证部门监督下根据 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按摇号抽签结果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 中签号码认购1手。
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8、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0年6月15日(T日),上交所根据投资者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 每1手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 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0年6月16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 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20年6月16日(T+1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证券时报》上刊登的《上 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
果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0年6月16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主 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 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2020年6月17日(T+2日)将在《证券时报》刊登的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手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数量,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手。
9、中签投资者缴款
2020年6月17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认 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1手或1手整数倍的可转债,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 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 司的相关规定。
10、放弃认购可转债的处理方式
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由主承销商包销。
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 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 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上交所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和 可交换债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在申购后、配号前对相应申购做无效处理。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即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
名下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含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均纳 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次数。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 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 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网上投资者中签未缴款金额以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 6月19日(T+4日)刊登的《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三、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 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 行措施。如果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 告,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四、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 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1,6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31,600万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 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 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9,48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 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五、发行人、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西路3006号
电话:021-68869298-6109
联系人:金戈
-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杰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23154757、021-23154756、021-23154758、021-23154759
发行人: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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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