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Ways Electron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Mar 14, 2025
58009_rns_2025-03-14_9c2ff516-0e07-4859-b714-52fc7d9e7859.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 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公告格式》的规 定,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07 号文《关于核准伟时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 司于2020 年9 月16 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3,208,365 股,发 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97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583,695,764.05 元,募集资金 总额扣除剩余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8,822,913.15 元(承销保荐费 (不含增值税)总计人民币29,766,309.38 元,其中截至2020 年9 月22 日止公司 已预付承销保荐费人民币943,396.23 元及增值税人民币56,603.77 元)后,公司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554,872,850.90 元,募集资金到账金额扣除预付承销 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4,141,887.56 元。上述募 集资金于2020 年9 月22 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0)第0053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 专户存储管理。
2024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 2020 年9 月22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5,447.33
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5,447.33 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6,338.43 万元。2024 年度 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1,785.76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 余额为11,628.43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778.61 万元,扣除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归还的10,3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4 年12 月31 日余额合计为3,107.04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 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 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 年9 月20 日全额缴入本公司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开立的银行专项账户内,银行账号为 89150078801200000372。本公司和时任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民生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以下简称“农行 昆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以下简称“浦发昆山支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苏州分行”)(以下统称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 年9 月7 日披露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 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因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 使得公司与民生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因此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中信证券重新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除保荐机构变更外,募集资金存 放银行及募集资金专户账号等未发生变更。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余额 |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8112001012100559929 | 1,687.74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
10530901040060186 | 345.86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89070078801900001948 | 1,073.44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 术产业园区支行(注) |
89150078801200000372 | 55,487.29 | ||
| 合 计 | 55,487.29 | 3,107.04 |
注:该账户已于2021 年4 月28 日注销 。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 人民币41,785.76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
形。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5 年3 月14 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3 月15 日
附表1: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53,414.1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975.63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1,785.76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如有)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 |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 诺投入金额的 差额(3)=(2)- (1) |
截至期末投入进 度(%)(4)=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注 2] |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 背光显示模组扩建 及智能显示组件新 建项目 [注1] |
无 | 36,051.45 | 36,051.45 | 36,051.45 | 11,897.25 | 26,577.74 | -9,473.71 | 73.72% | 2025 年10 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生产线自动化技改 项目 |
无 | 11,181.76 | 11,181.76 | 11,181.76 | 729.12 | 9,206.49 | -1,975.27 | 82.33% | 2023 年12 月 | 2,433.59 | 是 | 否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无 |
6,180.98 | 6,180.98 | 6,180.98 | 349.26 | 6,001.53 | -179.45 | 97.10% | 2023 年6 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53,414.19 | 53,414.19 | 53,414.19 | 12,975.63 | 41,785.76 | -11,628.43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公司于2020 年10 月2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4,473,312.28 元,其 |
| 中“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置换金额人民币26,555,015.39 元、“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置换金额 26,609,996.89 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置换金额1,308,300.00 元。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 入情况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0)第E00406 号)。前述募集资金与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置换已于2020 年实施完成 |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根据公司于2024 年4 月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 司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4 年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归还的金额为人民币103,000,000.00 元。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本年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本公司于2023 年2 月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内容和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调 整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并新增项目实施地点,具体为:公司拟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修改为“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 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将该项目投资总额自人民币83,478.92 万元调整为人民币50,968.36 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不变,新增项目实施地点“开发区云雀路南侧、芙蓉 路东侧”。该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 年 9 月”调整至“2025 年 10 月”。
注2:本公司于2022 年8 月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实际 进度等因素,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 年9 月”调整至“2024 年9 月”,将“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 态的时间由“2022 年9 月”调整至“2023 年12 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 年9 月”调整至“2023 年6 月”。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 变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