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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ys Electron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Apr 2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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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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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07号文《关于核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3,208,36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97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583,695,764.05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剩余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8,822,913.15元(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总计人民币29,766,309.38元,其中截至2020年9月22日止公司已预付承销保荐费人民币943,396.23元及增值税人民币56,603.77元)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554,872,850.90元,募集资金到账金额扣除预付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4,141,887.5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9月22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0)第0053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20年9月22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5,447.33
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447.33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2,407.12万元。2025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7,854.45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5,559.74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804.5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7,364.3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20日全额缴入本公司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开立的银行专项账户内,银行账号为89150078801200000372。本公司和时任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以下简称“农行昆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以下简称“浦发昆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苏州分行”)(以下统称“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9月7日披露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因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
使得公司与民生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因此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中信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除保荐机构变更外,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募集资金专户账号等未发生变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余额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8112001012100559929 | 4,804.63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市陆家支行 | 10530901040060186 | 346.03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89070078801900001948 | 2,213.65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注) | 89150078801200000372 | 55,487.29 | |
| 合计 | 55,487.29 | 7,364.31 |
注:该账户已于2021年4月28日注销。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7,854.4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6年4月23日,中信证券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表 1:
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53,414.1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068.69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854.45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注1] | 无 | 36,051.45 | 36,051.45 | 36,051.45 | 5,900.74 | 32,478.48 | 3,572.97 | 90.09% | 2025年10月 | 256.05 | 不适用[注2] | 否 |
| 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 | 无 | 11,181.76 | 11,181.76 | 11,181.76 | 167.95 | 9,374.44 | 1,807.32 | 83.84% | 2023年12月 | 2,071.03 | 是 | 否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无 | 6,180.98 | 6,180.98 | 6,180.98 | 0.00 | 6,001.53 | 179.45 | 97.10% | 2023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53,414.19 | 53,414.19 | 53,414.19 | 6,068.69 | 47,854.45 | 5,559.74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4,473,312.28元,其 |
| 中“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置换金额人民币 26,555,015.39 元、“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置换金额 26,609,996.89 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置换金额 1,308,300.00 元。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情况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0)第 E00406 号)。前述募集资金与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置换已于 2020 年实施完成。 |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本年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使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 1:本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内容和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调整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并新增项目实施地点,具体为:公司拟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修改为“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将该项目投资总额自人民币 83,478.92 万元调整为人民币 50,968.36 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不变,新增项目实施地点“开发区云雀路南侧、芙蓉路东侧”。该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 年 9 月”调整至“2025 年 10 月”。
注 2:本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实际进度等因素,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 年 9 月”调整至“2024 年 9 月”,将“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 年 9 月”调整至“2023 年 12 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 年 9 月”调整至“2023 年 6 月”。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
注 3:本公司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于 2025 年 10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5 年 11 月及 12 月实现效益 256.05 万元,不适用全年效益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