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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ys Electron Co.,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26
May 26,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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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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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4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集合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长山口胜先生(YAMAGUCHI MASARU)(以下简称“山口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920,5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62%;山口胜先生一致行动人宏天基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天基业”)持有公司股份 1,711,6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0%;山口胜先生一致行动人宁波泰伟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伟鸿”)持有公司股份 1,646,6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8%;山口胜先生一致行动人宁波泰联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联欣”)持有公司股份 702,6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9%;山口胜先生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百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百欣”)持有公司股份 120,1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山口胜先生与上述持股平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5,101,6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4%。
-
因自身资金需求,山口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252,757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2%。本次减持将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2%,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来确定。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若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
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收到股东山口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出具的《拟减持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宏天基业 |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
|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 | |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 |
| 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
| 持股数量 | 1,711,674股 |
| 持股比例 | 0.70%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1,711,674股 |
| 股东名称 | 泰伟鸿 |
| --- | ---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
|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 | |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 |
| 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
| 持股数量 | 1,646,648股 |
| 持股比例 | 0.68%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1,646,648股 |
| 股东名称 | 泰联欣 |
| --- | ---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
|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 | |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 |
| 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
| 持股数量 | 702,677股 |
| 持股比例 | 0.29% |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702,677股 |
| 股东名称 | 鼎百欣 |
| --- | ---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
|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 | |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 |
| 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
| 持股数量 | 120,105股 |
| 持股比例 | 0.05%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120,105股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
| 第一组 | 山口胜 | 20,920,574 | 8.62% | 持股5%以上的股东 |
| 宏天基业 | 1,711,674 | 0.70% | 山口胜任宏天基业的董事 | |
| 泰伟鸿 | 1,646,648 | 0.68% | 山口胜控制的昆山伟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伟骏”)为该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 |
| 泰联欣 | 702,677 | 0.29% | 山口胜控制的昆山伟骏为该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 |
| 鼎百欣 | 120,105 | 0.05% | 山口胜控制的昆山伟骏为该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 |
| 合计 | 25,101,678 | 10.34% | —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宏天基业 |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635,400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26%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635,400股 |
| 减持期间 | 2026 年 6 月 18 日~2026 年 9 月 15 日 |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IPO 前取得 |
| 拟减持原因 | 资金需求 |
注一:该平台中董事长山口胜、总经理黑土和也、高级管理人员井上勤减持不超过其持股数的 25%。
| 股东名称 | 泰伟鸿 |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411,662 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17%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411,662 股 |
| 减持期间 | 2026 年 6 月 18 日~2026 年 9 月 15 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IPO 前取得 |
| 拟减持原因 | 资金需求 |
注二:该平台中董事司徒巧仪、向琛,高级管理人员缪美如、梁哲旭、汪庭斌减持不超过其持股数的 25%。
| 股东名称 | 泰联欣 |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175,669 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07%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75,669 股 |
| 减持期间 | 2026 年 6 月 18 日~2026 年 9 月 15 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IPO 前取得 |
| 拟减持原因 | 资金需求 |
注三:该平台中高级管理人员靳希平减持不超过其持股数的 25%。
| 股东名称 | 鼎百欣 |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30,026 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01%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0,026 股 |
| 减持期间 | 2026 年 6 月 18 日~2026 年 9 月 15 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IPO 前取得 |
4
拟减持原因
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4)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
上述持股 5% 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股东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持股 5% 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
5
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