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ending…
Wanxiang Doneed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8
Apr 20, 2018
56685_rns_2018-04-20_67ac2164-f17a-4dd3-9f2b-dce08a8170c5.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0371 证券简称:万向德农 公告编号:2018—011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2018 年4 月19 日召开的万 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条款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1 | 第七十九条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 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 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 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 票权。投票权征集应采取无偿的 方式进行,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 披露信息。 |
第七十九条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 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 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 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 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 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 |
| 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 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 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 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 制。 |
||
|---|---|---|
| 2 | 第八十三条董事、监事 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 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 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 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 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 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 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 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 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 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 历和基本情况。 连续180 日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以上 的股东,可以提名董事、监事候 选人,每一提案可提名不超过全 体董事1/4,全体监事1/3 的候选 人名额,且不得多于拟选人数。 |
第八十三条董事、监事候 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 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 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 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 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 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 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 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 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百分 之三以上的股东有权联合提名董、 监事候选人。 |
| 董事会提名的人选亦可作 为董事、监事候选人;由上届监 事会提名的监事人选亦可作监事 候选人。董事、监事最终候选人 由董事会、监事会确定,董事会、 监事会负责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 查。 |
||
|---|---|---|
| 3 | 第九十八条董事由股东 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 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 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 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 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 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 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 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 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董事会每年更换和改选当 |
第九十八条董事由股东大 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 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 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 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 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 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 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
届的董事人数最多为董事总数的 1/3,公司应和董事签订聘任合 同,明确公司与董事之间的权利、 董事的任期,董事违反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责任和公司因故提 前解除合同的补偿等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年4 月19 日
More from Wanxiang Doneed Co.,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6
May 20
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2026
May 19
AGM Information
2026
May 8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6
May 8
Investor Presentation
2026
May 8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6
Apr 15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6
Apr 15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6
Apr 15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6
Apr 13
M&A Activity
2026
Apr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