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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xiang Doneed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07
Jan 28,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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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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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高公司信息 披露质量,加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编制的监控,根据 中国证券会证监公司字[2007]235号文《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 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通知》,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与 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 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 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 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五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加强与年审会计 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 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六条 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完成后,审计委员会需进行表 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第七条 在向董事会提交财务报告的同时,审计委员会向董事 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 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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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负有保 密义务。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 规行为发生。
第九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不得买 卖公司股票。
第十条 本工作规程未尽事宜,审计委员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十二条 本工作规程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 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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