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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MA TECHNOLOGY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7

Oct 2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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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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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 2017-014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11 月14 日(星期二)下午14 时0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11 月13 日-2017 年11 月14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11 月14 日上午9: 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7 年11 月13 日15:00 至2017 年11 月14 日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 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本人出席及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11 月7 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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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出席对象:

(1)截至2017 年11 月7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8、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太湖源镇青云村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公司住所地的议案》;

  • 3、《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关于审议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关于审议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关于审议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关于审议修订<董事、监事薪酬(津贴)制度>的议案》;

  • 8、《关于审议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的议案》。

其中《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公司住所地的议案》和《关于审议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过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的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 年10 月2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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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公司住所地的议案》
3.00 《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00 《关于审议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00 《关于审议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00 《关于审议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00 《关于审议修订<董事、监事薪酬(津贴)制度>的议案》
8.00 《关于审议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7 年11 月10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太湖源镇青云村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参会股东登记表 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持上述材料、授权委托书及本人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参会股东登记表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上述材料、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 写《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2017 年11 月10 日下 午16:3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证券部(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 或传真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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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 附件一。

1、其他:

联系人:白剑

联系电话:15158896771

传真号码:0571-63755239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太湖源镇青云村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部(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311306

  • 2、与会股东的食宿和交通费敬请自理,会期半天。

  •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

  •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

  •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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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 365698 ,投票简称: wm 投票。

  •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 、投票时间:2017 年11 月14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17 年11 月13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 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 年11 月14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15:00。

  •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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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现收悉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兹委 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股东出席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权做明确具体的指示, 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
资本及公司住所地的议案》

3.00 《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4.00 《关于审议修订<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5.00 《关于审议修订<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6.00 《关于审议修订<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7.00 《关于审议修订<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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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津贴)制度>的议案》
8.00 《关于审议制定<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工作制度>的议案》

说明:

委托股东(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 、同意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同意”栏内打“√”;反对该项议案, 则在该项议案“反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 内打“√”。

2 、表决票涂改无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内打“√”视为无效表决 票。

3 、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对某一审 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 决。

  • 4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

  • 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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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2017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名称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 1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下午 16:30 之前送达、邮

  • 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 3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

  • 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 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 4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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