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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MA TECHNOLOGY CO., 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0

May 1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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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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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度,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 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行使职权,勤勉 尽责地开展监事会各项工作,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监 察,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务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 供必要的保障。现将 2019 年主要工作分述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在本报告期共召开监事会会议五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 下: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 于计提2018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关于公司2018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的预案》、《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19 年度向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关于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9 年 6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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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9 年 8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 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 主席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收购安华智能的议案》、《关于 调整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四)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19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对公司的资产 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 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 执行情况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监督。监 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和各次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 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 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等情况 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执行《会 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良好。公司的定期报告真实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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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 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 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披露义务,没有 发现募集资金违规存放和使用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 2019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和交易定价等方面有不规范或违 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 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查 阅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019 年度,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相关制度进行完善, 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 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制定 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业绩预告 和定期报告等情况下均对信息知情人做登记备案。

(八)检查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 会 2019 年度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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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2020 年度工作计划

2020 年,监事会将继续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完善内 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提高监督水平,充分发挥 监事的工作主动性,广泛调研集思广益,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有的放矢地提出合 理化建议。同时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 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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