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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MA TECHNOLOGY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6
Apr 1,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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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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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万马科技 股票代码:30069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闫楠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 277 号东航滨江中心栋楼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 277 号东航滨江中心栋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 5%以下(司法拍卖)
签署日期:2026 年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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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的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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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万马科技股票的情况.............................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备查文件....................................................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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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上市公司、公司、 本公司、万马科技 |
指 |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闫楠 |
| 本报告书、报告书 | 指 |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于2026 年3 月6 日16 时至 2026 年3 月7 日16 时在京东网公开拍卖信息披露义 务人持有的2,780,000 股上市公司股份,前述股份已 全部竞拍成交,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7%,信息披 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由5.00%降至 2.93%。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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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名称 | 闫楠 |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 号东航滨江中心 栋楼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 公司职务 |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万马科技股份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 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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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被司法拍卖导致的被 动减持。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 个月内减少其在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明确计划。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 再冻结及司法冻结,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被司法拍卖的可能性。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未来12 个月内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触及信息披露义务的,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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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于 2026 年 3 月 6 日 16 时至 2026 年 3 月 7 日 16 时在 京东网公开拍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 2,780,000 股上市公司股份,前述股份已 全部竞拍成交,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7%。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9 日在巨 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 被司法拍卖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2026 年 3 月 31 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手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比例将由 5.00%降至 2.93%。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4 年 5 月 7 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本次减持的 2,780,000 股股份,并承诺:在本次增持公司股票后的三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自 2025 年 6 月 9 日辞任原定任期至 2027 年 8 月 25 日 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十六条“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 承诺的,其所持有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 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司法拍卖的竞买人应遵守信息披露义 务人作出的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股东名 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
| 闫楠 | 限售流通股 | 6,700,000 | 5.00 | 3,920,000 | 2.93 |
| 合计 | 6,700,000 | 5.00 | 3,920,000 | 2.93 |
三、信息披露人权益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3,920,000 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 2.9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
7
押股数为 3,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4%,累计被司法再冻结 3,2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39%;累计被司法冻结 1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 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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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备查文件置于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 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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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闫楠 2026 年 4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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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闫楠
2026 年 4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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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万马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 在地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 区太湖源镇青云村 |
| 股票简称 | 万马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698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
闫楠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注册地 |
上海市徐汇区龙兰 路277 号东航滨江 中心栋楼 |
|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 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 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6,700,000 股 持股比例:5.00% |
||
|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务 人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2,780,000 股 变动比例:2.07% 变动后持股数量:3,920,000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2.93% |
14
| 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的时间 及方式 |
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的时间 及方式 |
时间:2026 年3 月31 日 方式:司法拍卖 |
|---|---|---|
| 是否已充分披 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 持 |
是 □ 否 ☑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
是 □ 否 ☑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 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时 是否存在侵害 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时 是否存在未清 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 司为其负债提 供的担保,或者损 害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得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是否已得到批 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自然人)姓名:闫楠
签字:
日期:2026 年4 月1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