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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MA TECHNOLOGY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4
Nov 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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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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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0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马科技”)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张德生先生与公司副总经理李勋宏先生于2024 年6 月27 日签署《关于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 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李勋宏先生转让万马科技无限售流通股6,7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 6 月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1)。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 年11 月7 日,张德生先生与李勋宏先生签署了《关于万马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 原协议 | 补充协议 |
|---|---|
| 2.2 李勋宏应在双方就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的六个月内向张德生支付标的股份转让价款。 | 李勋宏应在双方就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的一个月内向张德生支付标的股份转让价款。 |
本协议是《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除上述 条款存在变更外,《股份转让协议》其余内容不存在变动。
双方将继续履行《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内容,以《股 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为准。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 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协议转让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 后方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协 议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 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 1、《关于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11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