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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MA TECHNOLOGY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0
Dec 2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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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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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7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万马科技”) 于2020 年12 月23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德生先生通知:张德生 先生于2020 年12 月23 日与其女张禾阳女士签署了《关于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之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张禾阳女士转让万马科技无限售流 通股12,361,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25%),每股转让价格为12.84 元,转 让价款总计158,721,660 元。
受让前述股份后,张禾阳女士直接持有万马科技的股份数量将由0 股增加 至12,361,500 股,直接持股比例由0.00%增加至9.225%。
本次股份转让是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德生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 公司股份转让给其女,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因本次股权转让行为而发生变化。本 次转让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实质性影响。
一、交易情况
1、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
| 股东名称 | 本次股权转让前 | 本次股权转让前 | 本次股权转让后 | 本次股权转让后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张德生 | 41,205,000 | 30.75 | 28,843,500 | 21.525 |
| 张禾阳 | 0 | 0.00 | 12,361,500 | 9.225 |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人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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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情况 自然人张德生先生
姓名:张德生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0124194912**
住所:浙江省临安市锦北街道万锦山庄1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张德生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自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本公 司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本人/本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 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对股票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及其他对其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根据自身 需要择机择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1)减持前提: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存在违反本人在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减持数量:控股股东张德生在锁定期满二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数量不 超过本次公开发行后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的30%;
(3)减持价格:锁定期满二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如 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锁定期满二年后可以以符合法律规 定的价格减持;
(4)减持方式: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 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5)减持公告:减持前至少提前四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由发行人提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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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配合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工作;
(6)约束措施:若减持行为未履行或违反了相关承诺,减持所得收入归发 行人所有。”
截止2020 年9 月1 日,张德生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上市流通。根 据相关承诺,其股票在锁定期满二年内实际可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后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的30%。目前本次拟转让的目标股份 数量在承诺范围内,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协议转让不违反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 诺。
(二)受让方情况
自然人张禾阳女士
姓名:张禾阳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0124198512**
住所:浙江省临安市锦城街道万马路1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三、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 1、转让数量:张德生先生持有的万马科技无限售流通股A 股12,361,500
股。
-
2、股份转让款:双方经协商确定,每股转让价格为12.84 元,转让价款总
-
计158,721,660 元。
3、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根据双方另行协商的方式和时间 支付。
4、股份的过户登记:由双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确认本协议下标的股份 转让的合规性。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协议下标的股份转让的确认文件后, 由双方向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5、协议签订时间:2020 年12 月23 日。
- 6、协议生效时间: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股权转让交易的原因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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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份转让系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转让,为控股股东家族内部持股调整,以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本次转让的原因系为进一步优化万马科技的持股结 构,保证企业的稳定传承,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截至目前,张德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1,20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75%,张德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4,758,91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33.40%,其中,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010,000 股,张珊珊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43,910 股,张禾阳女士持有公司股 份0 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德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843,5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21.525%,张禾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361,5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9.225%,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01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1.50%,张珊珊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43,9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2%。张德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仍为44,758,91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33.40%,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因本次股权转让行为而发生变化。 五、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张德 生先生及其关联方目前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承诺其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 规定执行。
3、交易各方能否按协议严格履行各自义务,本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 在不确定性,同时本次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股份过户相关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 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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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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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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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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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12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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