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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MA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May 1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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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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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3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5 月18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安华智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安华智能”)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第 一笔担保开始起一年。在以上额度及期限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不再另行召 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张禾阳女士或董事长书面授权 的代表签署上述事项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工商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华智能股份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07186750F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杨剑波 注册资本:5,7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江岸区后湖街石桥一路5 号4 栋3 层
经营范围:信息系统机房及智能化系统设计、集成、运维及销售;软件及 数据分析研发及销售;室内净化及环保工程、暖通及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 运维及相关设备、材料销售;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上述范围中国家有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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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经营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件在核定的期限内方可经营)。
2、产权及控制关系
安华智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907.00 | 51.00% |
||
| 2 | 杨剑波 | 1,769.03 | 31.04% |
||
| 3 | 姚美君、童新建、胡丽英等其他137 位股东 |
10,23.97 | 17.96% |
||
| 合计 | 5,700.00 | 100.00% |
|||
| 3、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
| 项目 | 2019 年12 月31 | 日(万元) | 2020 年3 月31 日(万元) | ||
| 资产总额 | 24,498.23 | 25,940.22 |
|||
| 负债总额 | 13,058.69 | 14,243.14 |
|||
| 净资产 | 11,439.54 | 11,697.08 |
|||
| 项目 | 2019 年度 | 2020 年1-3 月 | |||
| 营业收入 | 14,295.48 | 533.49 |
|||
| 利润总额 | 984.04 | -125.66 |
|||
| 净利润 | 912.02 | -125.66 |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2、担保金额:公司为安华智能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
3、担保期限:自第一笔担保开始起一年。在以上额度及期限内发生的担保
-
事项,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相关费用(如有)、复利、
-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公证费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尚无已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无对外担保余额。本次担保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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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后,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度为4,000 万元,占公司2019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 产的比例为9.06%(以上计算为合并报表口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经营稳定,资信状况 良好,贷款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有助于拓宽 子公司融资渠道,缓解流动资金压力,优化融资结构,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利益, 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未要求其提供反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安华智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此次担保行 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 符合公司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安华智能提供担保。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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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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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独立董事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5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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