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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MA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Oct 2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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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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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 2017-015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科技”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 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7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 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 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现金流较为充沛。为进一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及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7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 可循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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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产品品种
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 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 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其他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 况。 本次使用不超过 7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达到股 东大会审议的标准,也不属于关联交易,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予以执行。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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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尽管公司拟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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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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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额度内资金只购买不超过12 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银 行理财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 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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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独立董事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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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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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 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和保值增值、谨慎投资、防范风险的原则,在保证公司 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财务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10 月2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在确保不 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7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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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有效,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7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本 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10 月26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监事表决,一致同意在确保不 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7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可循环 滚动使用。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公司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万马科技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 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运转及募投项目 的进展,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其股东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 的同意意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基于 上述意见,保荐机构同意万马科技使用不超过7000 万元(含7000 万元)人民币 的闲置自有资金以及不超过1.4 亿元(含1.4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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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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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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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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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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