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WANMA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Aug 13, 2017

55677_rns_2017-08-13_79313442-f8fc-4a8a-acbf-55c77a2e4763.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万马科技 、 发行人 或 公司 )首次公 开发行不超过3,3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495号文核准。招股意向书及附 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 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并置备于发 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股票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 ” “ ” “ ” 司(以下简称 海通证券 、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或 主承销商 )的住所,供公 众查阅。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 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 、投资者在 2017822 日( 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7822 日( T 日),其中,网 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 ,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2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 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 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 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 10% ,然后根据剩 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 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 10%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 网下申购。

3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 , 于 2017824 日( T+2 日) 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 , 及时足 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 , 应根据《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824 日(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 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 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 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公告》 十一、中止发行情况 。

6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 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 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7 、网下投资者提交承诺函及资质证明文件特别提醒:( 1 )承诺函及核查文 件模板见海通证券发行电子平台“下载模板 / 填表样例”;( 2 )每位投资者有且 只有一次注册和提交材料的机会。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3,350 万股,且不低于发
行后总股本的25%;不进行股东公开发售。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
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
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并且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发行日期: T日(网上网下申购日为2017年8月22日),其它发行
重要日期安排详见今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发行人联系地址: 浙江省临安市太湖源镇青云村
发行人联系电话: 0571-63755003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电话: 021-23219622、021-23219496、021-63608036

发行人: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14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 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 picture [169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发行人: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本页无正文,为《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 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 picture [235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