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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MA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Mar 2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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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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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郑梅莲)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 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 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人郑梅莲,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企业管理(财务方向)专业,副教授。现任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 授、浙江省金融信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曾任浙江工业大学教科学院财经 研究所教师。2021 年8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5 次董事会和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出
席会议情况如下:
| 本年度召开董事会次数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
| 5 | 5 | 0 | 0 | 否 | 2 | 2 |
本人认为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着 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 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董专门会议情况
1、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审计 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要求,对公司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讨论,重点分析并提出相应建议,切实履行审计 委员会的专项职责。对公司的内部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 全和有效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2、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并依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和评 价标准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对需要过会的事项内 容进行学习,为后续工作做好准备,帮助公司减少运营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权 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年度审计相关事项向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及独立董事汇 报,本人会仔细审阅汇报资料,询问重要事项,并签署资料。本人会与内部审计 相关人员沟通,对年度审计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 以及其他情形,定期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就公 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 营管理献计献策。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3 年度,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 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等事项,对每一项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 人员进行了解、查阅公司会议记录等资料,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 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 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3、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相关 法规着重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 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并发表独立 意见事项如下:
1、2023 年4 月25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中,对《关于计提2022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2023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 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对公司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别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其中对《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2023 年4 月28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中,对《关于增补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 年5 月17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中,对《关于选举公 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 年8 月25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中,对《关于调整公 司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专项说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其中对《关 于调整公司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自己的任职内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4 年,本人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 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郑梅莲 2024 年3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