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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MA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May 3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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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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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万马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议有关 议案并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后,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转让安华智能股权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是基于公司自身业务发展的实际需 求,有利于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他相关的附属协 议合理、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上述事项的审议和决 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交易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关于终止安华智能相关业绩承诺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终止业绩承诺是以业绩承诺标的的股权转让为前提,拟签署 的相关终止协议合理、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上述事 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杨剑波、 姚美君签署业绩承诺终止协议,并将终止业绩承诺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保障资金安全,且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财务资助按照公司当年度平均借款利率(单利)计算收取 借款利息,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该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四、关于调整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 1 -

公司调整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市场价格为定价 依据,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关联交易的规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关联董事张禾阳、姚伟国、张珊珊回避 表决,会议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2 -

(此页无正文,为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__ _ __ _ __ _ 郑梅莲 宋华光 严华丰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日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