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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MA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Oct 8, 2021

55677_rns_2021-10-08_128741a8-49f5-4dd8-b8a8-ac05307f0cb9.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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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作为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议有关议案并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 资料后,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经了解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其能够胜任公司相 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之情形。本次董事会秘书的聘任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聘任姜烨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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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__ _ __ _ __ _ 宋广华 郑梅莲 严华丰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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