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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MA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l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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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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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作为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议有关议案并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 资料后,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意见
1、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正常运作的需要。
2、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共九名,其中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为:张禾阳女士、姚伟国先生、陈文涛先生、张珊珊女士、冯宇先生、 赵亚芬女士;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郑梅莲女士、宋广华先生、严华丰先生。我们 认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在履职期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责,现因任期 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 的需要。
经审阅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并了解他们的学历、职称、详 细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后,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 等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发现其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均具 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还需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3、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九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对上述九名董 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上述九名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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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终止募投项目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的客观情况和市场产品供需情况做出,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 率,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三、对公司拟调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调整业绩承诺是客观上受疫情影响而做出的调整。适当延长 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有利于维护交易公平。本次调整业绩承诺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对此事项无异议,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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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__ _ __ _ __ _ 金心宇 车磊 韩灵丽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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