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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MA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y 25, 2021
55677_rns_2021-05-25_d8c0a30e-b76e-427e-bad8-18206854c01c.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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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万 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作为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议有关议案并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 后,现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取消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途暨收购果通科技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与上海果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 因变更标的股权受让主体,各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股权转让协议》, 故取消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取消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暨收购果通科技股 权。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关联方无形资产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万马科技关联交易的 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对该等交易事项表 示事前认可,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 的规定,该关联交易定价办法是以评估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 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宜提交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 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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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__ _ __ _ __ _ 金心宇 车磊 韩灵丽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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