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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MA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Dec 2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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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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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2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副总经理胡英明递交的辞职报告。该辞职副总经 理持有公司股份600,598 股,占公司股本的0.449%,不存在其配偶或关联人 持股情况。胡英明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二)辞职原因
胡英明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 (一)对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胡英明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胡英明先生在职期间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胡英明先生的离职不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上述人员的辞职后仍应履行的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胡英明先生原定任期为2015 年7 月20 日至 2018 年7 月19 日。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 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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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另外,胡英明先生将继续遵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所作出的 承诺: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 行前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 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该 项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二)胡英明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三)其他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
胡英明先生的辞职不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其工作内容已按公 司规定交接完毕,公司将在申报离任后2 个交易日内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办理股份锁定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对胡英明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 衷心感谢!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12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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