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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MA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Mar 2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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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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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08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3 月28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 2012 年3 月2 日

(3)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A 座8 层

(5)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6)人员信息:截止2023 年12 月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 注册会计师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 人。

(7)业务信息:信永中和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29.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 亿元。2022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项目366 家,收费总额4.6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

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 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 年12 月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1 次、监督管理措施12 次、自律监管措施2 次和纪律处 分0 次。3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3 次、 监督管理措施12 次、自律监管措施3 次和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叶胜平先生,199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罗玉成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199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严卫先生,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玉成先生2023 年9 月因在执行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 公司2020-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被深圳 局给予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除此之外,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 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2023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 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 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满足公司 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是国内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大型审计机构,具备多年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信誉良好、证券执业资格完备,拥有 较强的实力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为公司出具的 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续聘信永中 和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具有证券从业 资格的大型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本 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且在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工作严谨认真,表现了 良好的职业精神,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 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三、报备文件

  •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3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