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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onox Technology Inc.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4
Feb 1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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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4-011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 股票涉及 3 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6,528 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1] 的 0.0048%,回购价格为 4.75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 316,008 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由 1,389,618,665 股变更为 1,389,552,137 股。
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5 月 13 日至 2021 年 5 月 2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员工提 出任何异议的情况。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
1 以截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389,618,665 股为基准计算,下同;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披露了《关 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
5、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完 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首次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为 3,229.39 万份,激励对象为 331 名,行权价格为 9.49 元/股,期权简称:维信 JLC2,期权代码:037178。
6、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实际授予登记 的限制性股票为 1,487.51 万股,激励对象为 151 名,首次授予价格为 4.75 元/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上市。
7、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取消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上述股票期权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和预留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对上述预留授予事项出具了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
8、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并于 2022 年 6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 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9、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17 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共计 1,638,800 份股票期权已注销完毕。
10、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预留授予登记 的限制性股票为 107.00 万股,激励对象为 11 名,预留授予价格为 3.03 元/股,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上市。
11、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完成 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 次预留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为 200.00 万份,激励对象为 19 名,行权价格为 6.05 元/股,期权简称:维信 JLC3,期权代码:037253。
12、2022 年 8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 办理完成。
13、2022 年 10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
14、2022 年 11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实际行权期限为 2022 年 11 月 8 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17 日止。自 2022 年 11 月 8 日起,符合行权条件的 262 名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期间内 的可行权日通过承办券商股票交易系统进行自主行权。
15、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32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445.3796 万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11 月 17 日。
16、2022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律师事务所对上述股票期权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17、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55 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共计 5,003,654 份股票期权已注销完毕。
18、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并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 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9、2023 年 2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 办理完成。
20、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 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21、2023 年 6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18 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共计 1,262,666 份股票期权已注销完毕。
22、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和《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 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实际行权期限为 2023 年 6 月 28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27 日止,自 2023 年 6 月 28 日起,符合行权 条件的 16 名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期间内的可行权日通过承办券商股票交易系统进 行自主行权;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0 人,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9.00 万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 通日为 2023 年 6 月 28 日。
23、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并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 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4、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 办理完成。
25、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6、2023 年 10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经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 权期实际行权期限为 2023 年 10 月 18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17 日止。自 2023 年 10 月 18 日起,符合行权条件的 235 名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期间内的可行权日通过 承办券商股票交易系统进行自主行权。
27、2023 年 10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8、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 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审核确认,205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 5,293,161 份股票期权 已注销完毕。
29、2023 年 11 月 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0、202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22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949,671 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11 月 17 日。
31、2023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律师事务所对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32、2023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10 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共计 684,260 份股票期权已注销完毕。
33、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并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 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的原因及数量
鉴于 3 名获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3 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 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6,528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 注销数量占本激励计划实际完成首次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0.4472%,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 0.0048%。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 格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均属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故本次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 4.75 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316,008 元。
3、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 316,008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验资及完成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 【2024】0011000002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13 日止减少注册资 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如下:截至 2023 年 12 月 13 日止,公司已 向 3 名激励对象支付限制性股票回购款人民币 316,008 元,其中:减少股本人民 币 66,528 元,回购方式为货币回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 1,389,618,665 股减少为
1,389,552,137 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股份类型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前 | 变动数 | 本次变动后 | 本次变动后 |
|---|---|---|---|---|---|
| 股份数量 (股) |
比例 (%) |
股份数量 (股) |
股份数量 (股) |
比例(%) |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 5,775,299 | 0.42 | -66,528 | 5,708,771 | 0.41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383,843,366 | 99.58 | - | 1,383,843,366 | 99.59 |
| 三、总股本 | 1,389,618,665 | 100.00 | -66,528 | 1,389,552,137 | 100.00 |
注:本次股份结构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为准。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 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也不会影 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 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