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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onox Technology In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May 25,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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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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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6-060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0日和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26.2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及前述复合担保等。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和2025年4月1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

2、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4日和2026年3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2025年度担保额度由52亿元增加至67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同类事项止,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和2026年3月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5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与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以下简称“国家开发银行”)签署了《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4亿元人民币借款,贷款期限1年。公司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国显”)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前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1.41亿元,本次担保后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5.41亿元(其中占用2025年担保额度预计的余额为45.41亿元),本次担保后公司2025年度可用担保额度剩余21.59亿元。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7254810917
  3.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 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夏东街658号1801室
  5. 法定代表人:张德强
  6. 总股本:139,679.6043万股
  7. 成立日期:1998年1月7日
  8. 经营范围:显示器及模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研发、生产限下属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经查询,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 2026年3月31日/2026年一季度
总资产 3,765,867.43 3,697,047.95
总负债 2,424,913.98 2,390,309.08
净资产 1,340,953.45 1,306,738.87

营业收入 530,006.16 99,310.07
利润总额 -100,148.81 -30,712.98
净利润 -100,148.81 -30,712.98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母公司数据,2026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

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

第一条 担保的范围

1.1 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人民币4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亿元整),贷款期限1年。

1.2 保证人愿意就借款人偿付以下债务(合称“被担保债务”)向贷款人提供担保:

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保全保险费、翻译费、公告费、鉴定费及其他费用,根据法律法规、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裁决应由贷款人承担的除外)等;

借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第二条 保证的方式

2.1 保证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2 不论贷款人对被担保债务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不论贷款人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也不论其他担保是否由借款人自己所提供,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均不因此减免或受到其他影响,贷款人均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在被担保债务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或直接执行本合同项下设立的担保,保证人将不提出任何异议。保证人应在接到贷款人要求履行保证责任的书面通知后5个营业日内代为清偿。

第三条 保证期间


3.1 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第四条 生效条款

4.1 本合同自保证人和贷款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 担保的主合同

5.1 被担保的债务人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2 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亿元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控股孙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审批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上市公司未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反担保,上市公司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均正常,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583,325.51万元(含对子公司的担保,不含本次担保额度,不含已履行完担保义务的事项),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84.4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74,40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3.37%,对子公司担保为1,408,925.51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七、备查文件

  1. 《保证合同》;
  2.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5.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