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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onox Technology Inc. —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Apr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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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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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以维护股东利益为最高 准则,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监督职能。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公司经营决策程序、公司财务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履 职守法情况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监督,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监事 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十三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议案 |
|---|---|---|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0年1月13日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20年2月28日 | 《关于2019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2020年3月23日 |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2020年4月29日 | 《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 ||
| 《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 《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关于2020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关于在廊坊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0年5月15日2020年5月29日2020年8月25日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调整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2020年9月14日 |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 |
|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 ||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0年10月26日 |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0年11月6日 | 《关于签署〈专利转让合同〉的议案》 |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0年11月24日 |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0年12月4日 | 《关于拟签署〈技术许可及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0年12月18日 |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
以上会议相关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其它监督活动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 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各定期报告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和经营状况,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董 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控制度进行了全面的审核,对董事会出具 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阅。
我们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制度得到有效的 贯彻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 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四)股东大会决议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 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经监事会核查:
1.公司严格贯彻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在定期报告、重大 事项披露前,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严防信息泄露,并及时登记知情人信息, 信息披露后,及时向监管机构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表。
2.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
情况。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以便使其 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 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 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活动。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 更加规范化运作,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