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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onox Technology In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Dec 2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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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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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4-150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 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 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和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四十四次会议和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为公司及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4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维信诺(固安) 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维信诺贸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维 信诺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云谷”)、全资孙公司昆山国显光 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显光电”)、控股公司昆山工研院新型平板显示技术 中心有限公司和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2 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 为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和 2024 年 5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 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

2、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控股公司 2024 年度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为国 显光电提供的未使用的年度担保额度 12.5 亿元调剂至固安云谷,调剂后公司为 国显光电和固安云谷提供的年度担保额度分别为 49.5 亿元和 87.5 亿元。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公司 2024 年度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的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孙公司国显光电因生产经营的需要,近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昆山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协议》,向光大银行 申请人民币 2 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 2024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7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和固安云谷作为共同担保人对上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并分别与光大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2023 年度股东大会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国显光电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国显光电的担保余额为 28.68 亿元,本次担保后公 司对国显光电的担保余额为 31.68 亿元(其中占用 2024 年担保额度预计的余额 为 31.68 亿元),本次担保后国显光电 2024 年度可用担保额度剩余 17.82 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056677344A

  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 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龙腾路 1 号 4 幢

  5. 法定代表人:高孝裕

  6. 注册资本:670,715.246304 万元人民币

  7. 成立日期:2012 年 11 月 19 日

  8. 经营范围:新型平板显示产品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禁止 经营的除外;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4930/2024 年三季度

项目 20231231/2023 年度

总资产 1,220,422.62 1,128,474.51
总负债 686,511.54 609,227.79
净资产 533,911.09 519,246.71
营业收入 368,952.52 245,367.22
利润总额 -662.89 -16,846.76
净利润 1,542.89 -14,844.94

注: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国显光电为公司通过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 100%股份的全资孙公司。国 显光电未进行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综合授信协议》的主要内容

受信人(甲方):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

授信人(乙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第一条 最高授信额度和具体授信额度

  • 1、本协议项下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贰亿元整。

  • 2、上述最高授信额度为一般贷款,具体授信额度为人民币贰亿元整。 第二条 授信期限

最高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为:从 2024 年 12 月 24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23 日。

具体业务的期限以具体业务合同的约定为准,但每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具体授 信额度的开始使用日期不得晚于上述最高授信额度有效使用期限的截止日(含)。 第三条 担保

为保证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得到清偿,采取如下担保方式:保证人维信诺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乙方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第四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并加 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五、《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为确保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受信人”)与授信人签订的《综 合授信协议》的履行,保证人愿意向授信人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担

保受信人按时足额清偿其在《综合授信协议》项下将产生的全部债务。授信人经 审查,同意接受保证人所提供的保证。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

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综合授信协议》授信人与受信人签订的具体 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保证范围内,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 金余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由此产生的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的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费用等所有应付款项,保证人均同意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条 保证方式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 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 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 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以上 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第四条 保证期间

《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 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 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 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 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保证人和授信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能够保证公司 持续、稳健发展,属于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国显光电为公司直接和间接 持股 100%的全资孙公司,虽然国显光电未提供反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

制权,风险均处于公司有效控制下,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996,749.26 万元,占 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45.3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 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433,698.80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 53.29%,对子公司担保为 1,563,050.46 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 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八、备查文件

  • 1.《综合授信协议》;

  • 2.《最高额保证合同》;

  • 3.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 4.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5.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