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Visionox Technology In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Nov 27, 2024

54430_rns_2024-11-27_be8cd3e5-b9de-45f8-b322-4bf0fff4235c.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4-137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 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 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和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四十四次会议和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为公司及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4 年度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 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82 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 保、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及前述复合担保等。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和 2024 年 5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 2024 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

2、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和 2024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4 年度子 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 2024 年度担保额度由 25 亿元增加至 35 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4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5 年 5 月 21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和 2024 年 11 月 1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 2024 年 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的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

1

二 、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与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关村银行”)签署了《企业借款合同》,向中关村银行申请人民币 2 亿元的借款 金额,借款期限 1 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业 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中关村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本次担保事项 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2023 年度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 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前控 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5.12 亿元,本次担保后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 余额为 17.12 亿元(其中占用 2024 年担保额度预计的余额为 16.61 亿元),本次 担保后公司 2024 年度可用担保额度剩余 18.39 亿元。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7254810917

  3.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 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夏东街 658 号 1801 室

  5. 法定代表人:张德强

  6. 总股本:138,975.3895 万股人民币

  7. 成立日期:1998 年 1 月 7 日

  8. 经营范围:显示器及模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研发、生产限下属公司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日**/2023** 年度 2024930 日**/2024** 年三季度
总资产 3,055,771.89 3,395,194.44
总负债 1,559,264.84 1,938,124.49
净资产 1,496,507.04 1,457,069.95
营业收入 311,215.10 366,491.64
利润总额 -51,283.89 -37,384.35

2

净利润 -51,284.55 -37,384.35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母公司数据,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 年三季度财务数 据未经审计。

  1. 经查询,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企业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贷款人: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用于借款人日常经营支出,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研

发、支付工资、租金等费用支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上述确 定的借款用途。

第二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2.1 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

2.2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 2024 年 11 月 27 日(首次提款日)至 2025 年 11 月 27 日(借款到期日)。前述约定与借款凭证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凭证记 载为准。

2.3 本合同项下借款可以分次提款,但累计提款不超过本合同 2.1 款约定的 金额且每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 2.2 款确定的借款到期日,每笔借款具体的借款日 和到期日以借款凭证中的记载为准。

第三条 担保条款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由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担保。 第四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贷款人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借款人加盖公章且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五、《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二条 保证范围

3

保证人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第一条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 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 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 保证期间

  • 3.1 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3.2 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

  • 3.3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

  • 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第四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债权人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保证人加盖公章且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授权代表人签名或签章(自然人为签名)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

  • 5.1 债务人:本合同项下的债务人是指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2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署的《企业借款合同》以及该合同项下的申

  • 请书、借款凭证(包括借款借据)及相关法律文件等债权凭证或电子数据(包括 后续对其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共同构成本合同所称主合同。

  • 5.3 主债权: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债权人处办理主合同项

  • 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主债权本金为人民币贰亿元整。

    • 5.4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自 2024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7 日。 若根据主合同的约定上述期限在履行中发生变化,则以具体债权凭证记载的履行 期限为准。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满足公司生产 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审批程序合法, 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2,012,191.25 万元,占 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47.2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 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449,447.24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 55.23%,对子公司担保为 1,562,744.01 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 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八、备查文件

  1. 《企业借款合同》;

  2. 《保证合同》;

  3.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4.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5.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6.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