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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onox Technology In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Sep 2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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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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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 picture [159 x 10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地址:中国合肥市濉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 B 座 15-16 层 电话:(0551)62620429 传真:(0551)62620450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 picture [123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致: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重组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 9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上市公司 的委托,指派本所卢贤榕、陈磊、孙静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以特聘专项 法律顾问的身份,参加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

本所律师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维信诺本次交易事 宜出具了天律意[2023]第 00544 号《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2023]第 00972 号《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天律意[2023]第 01371 号《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天律意[2023]第 01725 号《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天律意[2023]第 02116 号《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天律意[2023]第 02210 号《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天律意[2023]第 02503 号《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天律意[2023]第 02604 号《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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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天律意[2023]第 02617 号《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天律意[2024]第 01841 号《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九)》(以下合称《法律意见书》)。

鉴于本次交易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计基准日调整为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 将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改为公证天 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且公证天业就本 次交易事项出具了《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公 W[2024]A1406 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本次交易的报告期更新为 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 1-3 月)、《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苏公 W[2024]E1409 号), 以下简称《备考审阅报告》),本所律师对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期间(以下简称“补充核查期间”)所涉及的法律事项更新情况进行核查,并出 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就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声明的事项适用前述已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中已声明的事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法律意见书》的补充、修正或完善, 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为准。如无特别说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所涉 及到的简称、释义与本所已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中的简称、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维信诺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补充 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方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

2024 年 7 月 25 日,维信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交 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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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基于安徽中联国信以 2024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合肥维信诺的股东全部 权益进行的评估并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根据维信诺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 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 协议(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等文件,交易各方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项目 前次方案 本次调整方案
1 交易作价 合肥维信诺的股东全部权益为
1,603,964.30万元,标的资产交
易对价为656,117.17 万元。其
中股份对价支付445,851.42 万
元,现金对价210,265.75 万元。
合肥维信诺的股东全部权益为1,490,631.36万元,标的资产交
易对价为609,757.2344万元。其中股份对价支付445,851.4350
万元,现金对价163,905.7994万元。
2 交易对方
取得股份
的锁定期
安排
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上
市公司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
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购买资产完成后,交易对
方基于本次购买资产取得的对
价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
利、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增持的
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安
排。锁定期届满后,交易对方转
让和交易上市公司股份将依据
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深交所的规则办理。若上
述股份锁定承诺与证券监管部
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交
易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
门的意见及要求进行相应调
整。
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交易对方承诺在本次交易中取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内以及上市公司根据本协议
约定确认交易对方无需承担补偿义务前不得转让,如交易对方
发生本协议约定的补偿义务,则在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前不得转
让。
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购买资产完成后,交易对方
基于本次购买资产取得的对价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安排。锁
定期届满后,交易对方转让和交易上市公司股份将依据届时有
效的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若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
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意见及要求进行相应调
整。
3 募集配套
资金金
额、发行
数量及用
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22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拟以
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
价格的100%,且发行的股份数
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
最终的发行数量及价格按照证
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确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具体用途为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210,265.75万元,支付交易税费
与中介费用、补充流动资金和/
或偿还有息债务等9,734.25 万
元。
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63,905.80万元,不超过本次拟以
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的股份数
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最
终的发行数量及价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确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具体用途为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163,905.80万元。
4 业绩补偿
承诺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公司与交易
对方签订《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及补
偿安排如下:

4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1)承诺利润指标 交易对方对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净利润情况(净利 润均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出预测及承 诺,如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届满后未能实现部分或全部承诺利 润指标,则交易对方将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经双方协商及确认,交易对方作为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 司 2024 年度、2025 年度和 2026 年度三年累计净利润合计不 低于 292,036.5871 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 (2)补偿金额及补偿方式 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对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实现 的实际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指标的差异情况进行披露,并由 符合《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对该等差异情况进行专项审核 并出具报告/意见(以下简称“专项审核报告”)。以专项审核报 告确定的净利润数作为确定交易对方是否需要承担补偿义务 的依据。 若业绩承诺未能完成,对未完成的差额部分,由各交易对方按 本次出售的股权比例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具体计算公式 如下: 各交易对方最终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承诺净利润指标的 总和-业绩承诺期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总和)×各交易对方向 上市公司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 其中,各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各交 易对方向上市公司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对应的实缴出资额÷标 的公司总实缴出资额。 (3)减值补偿 业绩承诺期届满时,上市公司应当聘请符合《证券法》要求的 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判断是否相较本次交易评 估值发生减值。 经减值测试若发生减值,且减值额超过前述业绩承诺差额,即 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承诺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实际实现的 净利润数总和),交易对方需要对上市公司就减值额超过业绩 承诺差额的部分根据本次出售的股权比例对上市公司进行现 金补偿。 各交易对方减值测试需补偿的金额计算公式为:各交易对方减 值测试应补偿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各交易对方向上市 公司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各交易对方因标的公司累计 实现净利润数未达承诺净利润指标已支付的补偿金额。 其中,各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各交 易对方向上市公司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对应的实缴出资额÷标 的公司总实缴出资额。 “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为标的资产交易作价减去业绩承诺期 届满时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增资、 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4)超额业绩奖励 双方进一步同意,若标的公司按照约定完成业绩承诺,则超额 业绩部分的 50%用于对交易对方进行现金奖励。 超额业绩奖励的具体计算方式为:支付给各交易对方的超额业 绩奖励金额=(业绩承诺期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总和-业绩承 诺期承诺净利润指标的总和)×50%×各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转 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 其中,各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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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易对方向上市公司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对应的实缴出资额÷标 的公司总实缴出资额。 此外,超额业绩奖励金额不得超过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 格的 20%,即人民币 121,951.4469 万元。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标的公司 2023 年财务数据占上市公司 2023 年财务数据相关指标的比例如 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指标 维信诺
(上市公司,A
合肥维信诺
(交易标的,B
比例
B/A
资产总额 3,909,358.60 3,933,859.97 100.63%
营业收入 592,573.32 490,357.61 82.75%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813,780.02 1,479,047.04 181.75%

根据上述计算,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和交易作价孰高值、资产净额 和交易作价孰高值的比例高于 50%,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 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需经 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建 曙投资、昆山经济和上市公司团队代表形成的一致行动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发生变化,且不存在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 30% 的股东,上市公司仍将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重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 制权变更,不存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所涉及的情形,不构成重组上 市。

(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合屏公司、芯屏基金、兴融公司预计持有的上市 公司股份将超过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后总股本的 5%。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交易对方合屏公司、芯屏基金、兴融公司 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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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涉及交易对方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上市公司董事、股东的回避表决。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方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 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构成《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 上市;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相关各方的主体资格

(一)维信诺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Visionox Technology Inc.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5007254810917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开发区夏东街658号1801室
法定代表人 张德强
成立日期 1998年1月7日
股本总额 138,960.2137万股
证券代码 002387
证券简称 维信诺
经营范围 显示器及模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
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研发、生产限下属公司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维信诺的设立及股本演变

补充核查期间,上市公司的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1)2023 年 9 月,注册资本变更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 程>的公告》,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中,激励对象已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626,214 股,公司总股本由 138,104.6212 万股变更为 138,167.2426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138,104.6212 万元 变更为 138,167.242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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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2)2023 年 11 月,股权激励项下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公司回购注销 3 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6,528 股限制性 股票。

回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至 138,955.2137 万股。本次股本变动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4]0011000002 号《验资报告》 验证确认。

(3)2024 年 6 月,股权激励项下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2024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公司回购注销 3 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03,132 股限制性 股票。

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 1,389,499,005 股。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为根据中国法律有效存 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具备实施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二)交易对方

经核查,补充核查期间,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出资结构、私募基金备案情 况等未发生变化,交易对方均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不 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章程或合伙协议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实施本 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上市公司依法有效存续,具备实施本次交易的主体资 格;本次交易对方均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其章程或合伙协议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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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主体资格。

三、本次交易的批准与授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本次交易新增取得的批准和授权情况如下: 2024 年 3 月 29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议案》。相 关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024 年 4 月 15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议案》。

2024 年 7 月 25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交 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取得的 批准和授权仍在有效期内,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方可实施。

四、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条件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条件未发生重大 变化,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件。

五、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

经核查,补充核查期间,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签署的相关协议变 化如下:

2024 年 7 月 25 日,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对本次交易 方案的交易作价、交易对方取得股份的锁定期安排、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发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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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量及用途进行了调整,并补充了业绩补偿承诺、减值补偿承诺和超额业绩奖励安 排。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相关各方签署的交易协议内容不违反中国 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协议将在协议中约定的条件全部满足 后生效。

六、本次交易中的标的资产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 充协议,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合肥维信诺 40.91%的股权,合 肥维信诺为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

(一)根据合肥维信诺的工商登记资料、《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并经本 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合肥维信诺的基本情况、股东及股权结构、历史沿 革、分公司情况均未发生变化。

(二)合肥维信诺的业务

1、主营业务及经营范围

根据《审计报告》、合肥维信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合肥维信诺的主营业务及经营范围未发生变化。

2、业务资质

根据合肥维信诺提供的资料及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合肥维信诺业务资质变化如下:


持证
主体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备案
登记编号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1 合肥维
信诺
排污许可证 91340100MA2T
2TTM1P001V
合肥市生态
环境局
2023.7.8 2028.7.7

3、体系认证

根据合肥维信诺提供的资料及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合肥维信诺拥有的体系认证情况如下:

10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持证
主体
证书名称 证书编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1 合肥维
信诺
IECQ QC
080000:2017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CN21/10
698
SGS United
Kingdom Ltd
2024.5.19 2027.5.18
2 合肥维
信诺
ISO 14001:2015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
CN22/10
072
SGS United
Kingdom Ltd
2022.1.6 2025.1.5
3 合肥维
信诺
ISO 27001:2013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
CN21/10
538
SGS United
Kingdom Ltd
2024.4.17 2025.10.31
4 合肥维
信诺
ISO 45001:2018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
CN22/10
073
SGS United
Kingdom Ltd
2022.1.6 2025.1.5
5 合肥维
信诺
ISO 9001:2015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
CN21/10
542
SGS United
Kingdom Ltd
2024.4.20 2027.4.19
6 合肥维
信诺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
18122IP
0623R0
L
中规(北京)认
证有限公司
2022.10.25 2025.10.24
7 合肥维
信诺
汽车行业质量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
0513291
-LOC
SGS United
Kingdom Ltd
2024.4.26 2025.4.25

4、主要客户和供应商

(1)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合肥维信诺提供的资料,报 告期内,合肥维信诺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期间
客户名称 金额
(万元)
占营业收入
2024年1-3
1 维信诺及其下属企业 220,255.97
96.18%
2 深圳市合齐兴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4,269.78 1.86%
3 深圳市同迈芯电子有限公司 2,136.10 0.93%
4 海南元一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778.64 0.78%
5 NOTHING TECHNOLOGY HK LIMITED及其
下属企业
165.87 0.07%
合计 228,606.36
99.83%
2023年度 1 维信诺及其下属企业 466,493.84
95.13%
2 NOTHING TECHNOLOGY HK LIMITED及其
下属企业
7,999.87 1.63%
3 深圳市同迈芯电子有限公司 5,373.18 1.10%
4 深圳市合齐兴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3,741.40 0.76%
5 香港翰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3,540.11 0.72%
合计 487,148.39
99.35%
2022年度 1 维信诺及其下属企业 68,939.67
65.24%
2 NOTHING TECHNOLOGY HK LIMITED及其
下属企业
22,625.45 21.41%
3 深圳市合齐兴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3,130.24 2.96%

11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期间
客户名称 金额
(万元)
占营业收入
4 香港翰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2,902.20 2.75%
5 江西科莱电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2,541.57 2.41%
合计 100,139.13
94.77%

根据对前述部分客户的访谈及合肥维信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广州国显科技有限公司外,合肥维信诺主要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述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合肥维信诺提供的资料,报 告期内,合肥维信诺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期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 金额
(万元)
占当期
总采购
2024年
1-3月
1 广州国显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加工、原料 148,942.84 64.64%
2 维信诺及其下属企业 原料、元器件、
掩膜版
14,959.69 6.49%
3 合肥维信诺电子有限公司 委托加工、原料 4,789.28 2.08%
4 Mitsui & Co.,LTD 掩膜版 4,151.77 1.80%
5 上海日东光学有限公司 膜类 3,660.64 1.59%
合计 176,504.23 76.60%
2023年
1 广州国显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加工、原料 309,593.44 55.50%
2 维信诺及其下属企业 原料、委托加工 65,931.39 11.82%
3 合肥丰创光罩有限公司 掩膜版 13,037.50 2.34%
4 上海日东光学有限公司 膜类 10,746.43 1.93%
5 WISDOM OPTICAL TECHNOLOGY
LIMITED

膜类
10,131.44 1.82%
合计 409,440.20 73.39%
2022年
1 广州国显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加工、原料 46,314.95 28.71%
2 维信诺及其下属企业 原料、元器件、
掩膜版
24,295.06 15.06%
3 合肥丰创光罩有限公司 掩膜版 10,857.88 6.73%
4 Mitsui & Co.,LTD 有机材料、掩膜
9,577.24 5.94%
5 WISDOM OPTICAL TECHNOLOGY
LIMITED

膜类
4,511.89 2.80%
合计 95,557.02 59.24%

根据对前述部分供应商的访谈及合肥维信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12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广州国显科技有限公司及合肥维信诺电子有限公司外, 合肥维信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述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

(3)外销客户

根据合肥维信诺提供的资料,报告期内,合肥维信诺主要外销客户及外销情 况如下:

期间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
(万元)
占营业
收入比
2024

1-3月
NOTHING TECHNOLOGY
HK LIMITED
AMOLED显示器件、
AMOLED显示屏体及材料
165.87 0.07%
勢得科研股份有限公司 AMOLED显示器件 4.39 0.00%
技术服务 15.13 0.01%
合计 185.39 0.08%
2023
年度
NOTHING TECHNOLOGY
HK LIMITED
AMOLED显示器件 7,861.21 1.60%
研发副产品 7.90 0.00%
振华商贸有限公司 AMOLED显示器件 549.98 0.11%
合计 8,419.09 1.72%
2022
年度
NOTHING
TECHNOLOGY HK
LIMITED
AMOLED显示器件 22,485.17 21.28%
香港翰林科技有限公司 AMOLED显示器件 2,674.76 2.53%
振华商贸有限公司 AMOLED显示器件 168.59 0.16%
志诚通讯(香港)有限公
AMOLED显示屏体及材
264.71 0.25%
合计 25,593.23 24.22
%

根据对前述部分客户的访谈及合肥维信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合肥维信诺与上述主要外销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肥维信诺的主要资产

1、不动产权

根据合肥维信诺提供的资料及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 合肥维信诺新增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如下:

13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不动产权
证号
坐落位置 不动产单元号 权利类型 共有
情况
权利
性质
用途 面积 使用期限 权利
限制
1

(2023)合
肥市不动
产权第
1190319

新站区新蚌埠路5555
号第六代柔性有源矩
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
(AMOLED)生产线项
目2幢屏体厂房及2A
连廊
340102263008GB
00021F00060001

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
权/房屋
所有权
单独
所有
出让/
自建
工业
用地/
工业
共有宗地面
积450,122.82
㎡/房屋建筑
面积
59,139.71㎡
至2069年3
月12日止
已抵
2

(2023)合
肥市不动
产权第
1190318

新站区新蚌埠路5555
号第六代柔性有源矩
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
(AMOLED)生产线项
目4幢综合动力站
340102263008GB
00021F00070001

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
权/房屋
所有权
单独
所有
出让/
自建
工业
用地/
工业
共有宗地面
积450,122.82
㎡/房屋建筑
面积
39,072.99㎡
至2069年3
月12日止
已抵
3

(2023)合
肥市不动
产权第
1190315

新站区新蚌埠路5555
号第六代柔性有源矩
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
(AMOLED)生产线项
目6幢特气厂房
340102263008GB
00021F00080001

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
权/房屋
所有权
单独
所有
出让/
自建
工业
用地/
工业
共有宗地面
积450,122.82
㎡/房屋建筑
面积2,898.49
至2069年3
月12日止
已抵
4

(2023)合
肥市不动
产权第
1190314

新站区新蚌埠路5555
号第六代柔性有源矩
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
(AMOLED)生产线项
目7幢化学品配送厂
340102263008GB
00021F00090001

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
权/房屋
所有权
单独
所有
出让/
自建
工业
用地/
工业
共有宗地面
积450,122.82
㎡/房屋建筑
面积3,292.89
至2069年3
月12日止
已抵
5

(2023)合
肥市不动
产权第
1190313

新站区新蚌埠路5555
号第六代柔性有源矩
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
(AMOLED)生产线项
目8幢硅烷站
340102263008GB
00021F00100001

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
权/房屋
所有权
单独
所有
出让/
自建
工业
用地/
工业
共有宗地面
积450,122.82
㎡/房屋建筑
面积252㎡
至2069年3
月12日止
已抵
6

(2023)合
肥市不动
产权第
1190312

新站区新蚌埠路5555
号第六代柔性有源矩
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
(AMOLED)生产线项
目10幢化学品库1
340102263008GB
00021F00110001

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
权/房屋
所有权
单独
所有
出让/
自建
工业
用地/
工业
共有宗地面
积450,122.82
㎡/房屋建筑
面积1,099.69
至2069年3
月12日止
已抵
7

(2023)合
肥市不动
产权第
1190310

新站区新蚌埠路5555
号第六代柔性有源矩
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
(AMOLED)生产线项
目11幢化学品库2
340102263008GB
00021F00120001

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
权/房屋
所有权
单独
所有
出让/
自建
工业
用地/
工业
共有宗地面
积450,122.82
㎡/房屋建筑
面积1,731.25
至2069年3
月12日止
已抵
8

(2023)合
肥市不动
产权第
1190309

新站区新蚌埠路5555
号第六代柔性有源矩
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
(AMOLED)生产线项
目12幢资源回收站
340102263008GB
00021F00130001

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
权/房屋
所有权
单独
所有
出让/
自建
工业
用地/
工业
共有宗地面
积450,122.82
㎡/房屋建筑
面积1,262.17
至2069年3
月12日止
已抵

14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9

(2023)合
肥市不动
产权第
1190353

新站区新蚌埠路5555
号第六代柔性有源矩
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
(AMOLED)生产线项
目13幢危废回收站
340102263008GB
00021F00140001

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
权/房屋
所有权
单独
所有
出让/
自建
工业
用地/
工业
共有宗地面
积450,122.82
㎡/房屋建筑
面积980.59
至2069年3
月12日止
已抵
10

(2023)合
肥市不动
产权第
1190352

新站区新蚌埠路5555
号第六代柔性有源矩
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
(AMOLED)生产线项
目14幢水泵房及水池
340102263008GB
00021F00150001

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
权/房屋
所有权
单独
所有
出让/
自建
工业
用地/
工业
共有宗地面
积450,122.82
㎡/房屋建筑
9,404.51面积
至2069年3
月12日止
已抵
11

(2023)合
肥市不动
产权第
1190351

新站区新蚌埠路5555
号第六代柔性有源矩
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
(AMOLED)生产线项
目16A幢生产厂房
340102263008GB
00021F00160001

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
权/房屋
所有权
单独
所有
出让/
自建
工业
用地/
工业
共有宗地面
积450,122.82
㎡/房屋建筑
面积2,150.95
至2069年3
月12日止
已抵
12

(2023)合
肥市不动
产权第
1190324

新站区新蚌埠路5555
号第六代柔性有源矩
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
(AMOLED)生产线项
目16B幢氢气氦气充
装站
340102263008GB
00021F00170001

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
权/房屋
所有权
单独
所有
出让/
自建
工业
用地/
工业
共有宗地面
积450,122.82
㎡/房屋建筑
面积319.27
至2069年3
月12日止
已抵
13

(2023)合
肥市不动
产权第
1190320

新站区新蚌埠路5555
号第六代柔性有源矩
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
(AMOLED)生产线项
目19幢门卫室2及接
待中心
340102263008GB
00021F00180001

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
权/房屋
所有权
单独
所有
出让/
自建
工业
用地/
工业
共有宗地面
积450,122.82
㎡/房屋建筑
面积1,215.46
至2069年3
月12日止
已抵
14

(2023)合
肥市不动
产权第
1195747

新站区新蚌埠路5555
号第六代柔性有源矩
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
(AMOLED)生产线项
目5幢食堂
340102263008GB
00021F00200001

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
权/房屋
所有权
单独
所有
出让/
自建
工业
用地/
其他
共有宗地面
积450,122.82
㎡/房屋建筑
面积5,392.68
至2069年3
月12日止
已抵
15

(2023)合
肥市不动
产权第
1195743

新站区新蚌埠路5555
号第六代柔性有源矩
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
(AMOLED)生产线项
目15幢废水处理站
340102263008GB
00021F00190001

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
权/房屋
所有权
单独
所有
出让/
自建
工业
用地/
工业
共有宗地面
积450,122.82
㎡/房屋建筑
面积
19,623.87㎡
至2069年3
月12日止
已抵
16

(2023)合
肥市不动
产权第
1211946

新站区新蚌埠路5555
号第六代柔性有源矩
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
(AMOLED)生产线项
目20幢门卫室3
340102263008GB
00021F00210001

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
权/房屋
所有权
单独
所有
出让/
自建
工业
用地/
工业
共有宗地面
积450,122.82
㎡/房屋建筑
面积82.17㎡
至2069年3
月12日止
已抵
17

(2023)合
肥市不动
新站区新蚌埠路5555
号第六代柔性有源矩
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
340102263008GB
00021F00220001
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
单独
所有
出让/
自建
工业
用地/
工业
共有宗地面
积450,122.82
至2069年3
月12日止
已抵

15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产权第
1211943

AMOLED)生产线项
目21幢门卫室4
权/房屋
所有权
㎡/房屋建筑
面积76.23㎡

合肥维信诺报告期内曾经存在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截至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合肥维信诺已全部取得该等房屋建筑物的不动产权证 书。

2、知识产权

(1)商标权

经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合肥维信诺已取得的商标权未发生变化。 (2)专利权

1)自有境内专利

根据合肥维信诺提供的专利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合肥维信诺新增取得 235 项境内专利权,具体如下: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类
专利号 申请
时间
取得
方式
他项
权利
1 显示面板及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476546.4 2021.
04.29
原始
取得
2 一种阵列基板
及其制备方
法、显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1476041.X 2020.
12.14
原始
取得
3 盖板及柔性显
示模组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291364.6 2021.
11.01
原始
取得
4 一种显示面板
及显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571317.0 2021.
05.25
原始
取得
5 显示面板、显
示面板的制备
方法及显示装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865283.6 2021.
07.29
原始
取得
6 一种显示面板
及显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0530807.1 2020.
06.11
原始
取得
7 一种显示面板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0333279.0 2020.
04.24
原始
取得
8 显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0398838.6 2020.
05.12
原始
取得

16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类
专利号 申请
时间
取得
方式
他项
权利
9 阵列基板、显
示面板及显示
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079607.X 2021.
09.15
原始
取得
10 显示面板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1509871.8 2020.
12.18
原始
取得
11 显示面板及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实用新
ZL202120981331.3 2021.
05.08
原始
取得
12 显示面板及其
制备方法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0588428.8 2020.
06.24
原始
取得
13 显示面板及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1469250.1 2020.
12.14
原始
取得
14 触控显示面板
及触控显示装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485699.5 2021.
04.30
原始
取得
15 触控显示面板
及其驱动方法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282774.8 2021.
03.16
原始
取得
16 触控面板及其
制作方法和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1043348.0 2020.
09.28
原始
取得
17 显示面板及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0032895.2 2020.
01.13
原始
取得
18 触控显示面板
及其制备方法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1911101932.4 2019.
11.12
原始
取得
19 封装结构、显
示面板及其制
备方法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057860.5 2021.
09.09
原始
取得
20 显示面板及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0870539.8 2020.
08.26
原始
取得
21 感光电路结构
和光学器件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603737.9 2021.
12.24
原始
取得
22 一种屏体、电
路板及显示装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287633.5 2021.
03.17
原始
取得
23 阵列基板、显
示面板和显示
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1476141.2 2020.
12.14
原始
取得
24 像素排列结
构、掩膜板组
件及显示面板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745466.4 2021.
06.30
原始
取得

17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类
专利号 申请
时间
取得
方式
他项
权利
25 像素排布结
构、掩膜板组
件及显示面板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252695.9 2021.
10.27
原始
取得
26 像素排布结
构、显示面板
及掩模组件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1435312.7 2020.
12.10
原始
取得
27 像素排布结
构、显示面板
及掩模组件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1463828.2 2020.
12.14
原始
取得
28 一种像素结构
和显示面板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0880038.8 2020.
08.27
原始
取得
29 一种像素结
构、显示面板
及掩膜板组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0851969.5 2020.
08.21
原始
取得
30 显示面板及显
示面板制备方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720579.9 2021.
06.28
原始
取得
31 显示面板及其
制作方法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1634454.6 2020.
12.31
原始
取得
32 显示面板和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876095.3 2021.
07.30
原始
取得
33 显示面板、显
示面板的制造
方法及显示装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459355.7 2021.
04.27
原始
取得
34 显示面板及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034393.8 2021.
01.11
原始
取得
35 指纹识别电路
及其驱动方
法、指纹识别
设备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120300.3 2021.
01.28
原始
取得
36 指纹识别电路
及其驱动方
法、指纹识别
设备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128503.7 2021.
01.29
原始
取得
37 一种显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1331162.5 2020.
11.24
原始
取得
38 显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0848718.1 2020.
08.21
原始
取得

18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类
专利号 申请
时间
取得
方式
他项
权利
39 显示面板和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1911017435.6 2019.
10.24
原始
取得
40 阵列基板、显
示面板及阵列
基板的制备方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604825.4 2021.
05.31
原始
取得
41 显示面板及其
制造方法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722353.2 2021.
06.28
原始
取得
42 显示面板及其
制作方法、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077069.4 2021.
01.20
原始
取得
43 一种显示面
板、显示面板
的制作方法及
显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210321.4 2021.
02.23
原始
取得
44 显示面板制造
方法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1468915.7 2020.
12.14
原始
取得
45 触控显示面板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0863602.5 2020.
08.25
原始
取得
46 一种显示面板
及显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0805573.7 2020.
08.12
原始
取得
47 掩模板、显示
面板及显示面
板的制作方法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0592606.4 2020.
06.24
原始
取得
48 显示面板及其
制备方法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0392319.9 2020.
05.11
原始
取得
49 一种显示面板
及其制备方法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668598.1 2021.
06.16
原始
取得
50 显示面板与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1350990.3 2020.
11.26
原始
取得
51 阵列基板、显
示面板以及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0537675.5 2020.
06.12
原始
取得
52 一种功能模组
及其制备方法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874908.5 2021.
07.30
原始
取得
53 显示基板及显
示基板制备方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065227.4 2021.
01.18
原始
取得
54 透光显示面板
和显示面板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0552227.2 2020.
06.17
原始
取得

19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类
专利号 申请
时间
取得
方式
他项
权利
55 显示面板和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0486022.9 2020.
06.01
原始
取得
56 邦定结构、显
示面板、柔性
印刷电路板和
电子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210346401.7 2022.
04.02
原始
取得
57 显示面板和显
示模组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672349.6 2021.
12.31
原始
取得
58 显示面板及其
制作方法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680227.5 2021.
06.18
原始
取得
59 显示面板、显
示装置及显示
面板的制备方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310891.0 2021.
03.23
原始
取得
60 触控模组、显
示模组及显示
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643555.8 2021.
06.09
原始
取得
61 显示面板及其
制备方法、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1624657.7 2020.
12.30
原始
取得
62 触控面板和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0601498.2 2020.
06.28
原始
取得
63 显示面板和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0600711.8 2020.
06.28
原始
取得
64 展示终端设备 合肥维信
诺,昆山国
显光电有限
公司
外观设
ZL202330546919.0 2023.
08.25
原始
取得
65 车载显示器
(智能表皮)
合肥维信
诺,昆山国
显光电有限
公司
外观设
ZL202330546915.2 2023.
08.25
原始
取得
66 半导体器件结
构、显示面板
及半导体器件
结构的制备方
合肥维信
诺,昆山国
显光电有限
公司
发明 ZL202311197723.0 2023.
09.18
原始
取得
67 显示面板和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
诺,昆山国
显光电有限
发明 ZL202311317611.4 2023.
10.12
原始
取得

20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类
专利号 申请
时间
取得
方式
他项
权利
公司
68 显示面板 维信诺科技
股份有限公
司,合肥维
信诺
发明 ZL202310855866.X 2023.
07.13
原始
取得
69 显示面板及其
制作方法和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310938917.5 2023.
07.26
原始
取得
70 显示面板、显
示装置及显示
面板的制备方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310868672.3 2023.
07.14
原始
取得
71 显示面板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310916071.5 2023.
07.24
原始
取得
72 互动感应地砖
合肥维信诺 实用新
ZL202321666299.5 2023.
06.27
原始
取得
73 像素电路及显
示面板
合肥维信诺 实用新
ZL202321589458.6 2023.
06.19
原始
取得
74 显示面板和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实用新
ZL202321992740.9 2023.
07.25
原始
取得
75 笔记本电脑 合肥维信
诺,昆山国
显光电有限
公司
外观设
ZL202330275882.2 2023.
05.11
原始
取得
76 一种电压转换
电路和显示装
合肥维信诺 实用新
ZL202321640894.1 2023.
06.25
原始
取得
77 显示模组及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实用新
ZL202321737497.6 2023.
06.30
原始
取得
78 显示面板及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
诺,昆山国
显光电有限
公司
实用新
ZL202320352899.8 2023.
02.24
原始
取得
79 掩膜板 合肥维信
诺,昆山国
显光电有限
公司
实用新
ZL202320375551.0 2023.
02.27
原始
取得
80 显示模组及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
诺,昆山国
实用新
ZL202320188082.1 2023.
01.18
原始
取得

21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类
专利号 申请
时间
取得
方式
他项
权利
显光电有限
公司
81 一种制备触控
结构的掩膜版
合肥维信
诺,昆山国
显光电有限
公司
实用新
ZL202320188097.8 2023.
01.18
原始
取得
82 显示面板及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
诺,昆山国
显光电有限
公司
实用新
ZL202320250968.4 2023.
02.08
原始
取得
83 缓冲材料及其
制备方法和应
合肥维信
诺,昆山国
显光电有限
公司
发明 ZL202211070191.X 2022.
09.02
原始
取得
84 屏体支撑件及
显示模组
合肥维信
诺,昆山国
显光电有限
公司
发明 ZL202210963061.2 2022.
08.11
原始
取得
85 支撑膜组、显
示面板及其制
备方法
合肥维信
诺,昆山国
显光电有限
公司
发明 ZL202210833973.8 2022.
07.14
原始
取得
86 显示面板母
板、显示面板
和显示装置
合肥维信
诺,维信诺
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发明 ZL202210720305.4 2022.
06.23
原始
取得
87 盖板制备方
法、盖板及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
诺,昆山国
显光电有限
公司
发明 ZL202210907266.9 2022.
07.29
原始
取得
88 显示装置、柔
性显示面板及
柔性显示面板
的制备方法
合肥维信
诺,昆山国
显光电有限
公司
发明 ZL202210764397.6 2022.
06.30
原始
取得
89 折叠支撑结构
件及显示装置
合肥维信
诺,昆山国
显光电有限
公司
发明 ZL202211117508.0 2022.
09.14
原始
取得
90 一种盖板、显
示面板和显示
合肥维信
诺,昆山国
发明 ZL202210711835.2 2022.
06.22
原始
取得

22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类
专利号 申请
时间
取得
方式
他项
权利
装置 显光电有限
公司
91 折叠机构及柔
性显示面板
合肥维信
诺,昆山国
显光电有限
公司
发明 ZL202210785937.9 2022.
06.28
原始
取得
92 屏体支撑件及
显示模组
合肥维信
诺,昆山国
显光电有限
公司
发明 ZL202210733350.3 2022.
06.23
原始
取得
93 像素电路、显
示面板及显示
装置
合肥维信
诺,云谷
(固安)科
技有限公司
实用新
ZL202320697870.3 2023.
03.30
原始
取得
94 像素电路 合肥维信
诺,云谷
(固安)科
技有限公司
实用新
ZL202320554817.8 2023.
03.16
原始
取得
95 卷轴及显示装
合肥维信诺 实用新
ZL202321117838.X 2023.
05.09
原始
取得
96 一种显示面板 昆山国显光
电有限公
司,合肥维
信诺
实用新
ZL202320138590.9 2023.
01.31
原始
取得
97 一种盖板及其
制备方法、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
诺,昆山国
显光电有限
公司
发明 ZL202210733372.X 2022.
06.23
原始
取得
98 柔性支撑膜和
柔性显示面板
合肥维信
诺,昆山国
显光电有限
公司
发明 ZL202210724866.1 2022.
06.23
原始
取得
99 显示模组和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
诺,昆山国
显光电有限
公司
发明 ZL202210688437.3 2022.
06.17
原始
取得
100 显示面板及其
驱动方法、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210216458.5 2022.
03.07
原始
取得

23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类
专利号 申请
时间
取得
方式
他项
权利
101 柔性显示装置
及移动终端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659633.X 2021.
12.30
原始
取得
102 蒸镀装置及蒸
镀材料的回收
方法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210036032.1 2022.
01.12
原始
取得
103 可折叠支撑装
置和显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470805.9 2021.
12.03
原始
取得
104 盖板组件、盖
板组件制备方
法及显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569231.0 2021.
12.21
原始
取得
105 像素电路及其
驱动方法、显
示面板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587186.1 2021.
12.23
原始
取得
106 一种屏体亮度
的补偿方法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642255.4 2021.
12.29
原始
取得
107 显示面板及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300649.1 2021.
11.04
原始
取得
108 柔性显示面板
及其制造方
法、显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523561.6 2021.
12.14
原始
取得
109 触控显示模组
及其制备方法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077340.0 2021.
09.14
原始
取得
110 柔性显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486967.1 2021.
12.07
原始
取得
111 胶膜结构、显
示模组及可折
叠显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362712.4 2021.
11.17
原始
取得
112 激光剥离设备
控制方法和装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155485.8 2021.
09.29
原始
取得
113 显示面板和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370285.4 2021.
11.18
原始
取得
114 卷曲展开机构
和柔性显示装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348461.4 2021.
11.15
原始
取得
115 曲面显示屏的
残像检测方
法、装置及系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292929.2 2021.
11.03
原始
取得

24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类
专利号 申请
时间
取得
方式
他项
权利
116 显示面板及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729977.7 2021.
06.29
原始
取得
117 柔性折叠显示
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308843.4 2021.
11.05
原始
取得
118 清洗装置及清
洗方法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673308.9 2021.
12.31
原始
取得
119 显示面板及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096967.0 2021.
09.18
原始
取得
120 显示面板的制
备方法和显示
面板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721149.9 2021.
06.28
原始
取得
121 一种显示面板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739035.7 2021.
06.30
原始
取得
122 反射部件及蒸
镀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073569.7 2021.
09.14
原始
取得
123 显示面板及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117201.6 2021.
09.23
原始
取得
124 显示面板、压
合装置及显示
面板的制备方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348059.6 2021.
11.15
原始
取得
125 显示面板及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047812.8 2021.
09.08
原始
取得
126 显示面板的残
影测试方法及
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314971.X 2021.
11.08
原始
取得
127 显示面板及其
驱动方法和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679328.0 2021.
06.18
原始
取得
128 显示面板及其
制备方法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604835.8 2021.
05.31
原始
取得
129 掩膜版、阵列
基板的制作方
法和显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592220.8 2021.
05.28
原始
取得
130 阵列基板和显
示面板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592253.2 2021.
05.28
原始
取得
131 柔性显示模
组、柔性显示
模组的制备方
法及柔性显示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210160684.6 2022.
02.22
原始
取得

25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类
专利号 申请
时间
取得
方式
他项
权利
装置
132 一种卷轴、显
示设备及显示
设备收卷方法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210112974.3 2022.
01.29
原始
取得
133 显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210130163.6 2022.
02.11
原始
取得
134 柔性显示装置
以及电子设备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210314601.4 2022.
03.28
原始
取得
135 柔性盖板及显
示模组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210182020.X 2022.
02.25
原始
取得
136 柔性盖板、显
示装置及柔性
盖板的制备方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210275767.X 2022.
03.21
原始
取得
137 显示模组、显
示模组制备方
法及电子设备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210330289.8 2022.
03.31
原始
取得
138 柔性盖板、显
示装置及柔性
盖板的制备方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210156978.1 2022.
02.21
原始
取得
139 显示面板、显
示面板的制备
方法和显示模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210028842.2 2022.
01.11
原始
取得
140 显示面板及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210161306.X 2022.
02.22
原始
取得
141 柔性显示模组
及柔性显示装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655833.8 2021.
12.30
原始
取得
142 显示模组及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210073846.2 2022.
01.21
原始
取得
143 可拉伸显示面
板及其显示驱
动方法、显示
装置
合肥维信
诺,昆山国
显光电有限
公司
发明 ZL202210758163.0 2022.
06.30
原始
取得
144 显示模组及其
制作方法、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210317029.7 2022.
03.29
原始
取得

26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类
专利号 申请
时间
取得
方式
他项
权利
145 柔性显示模
组、显示装置
及柔性显示模
组的控制方法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678561.3 2021.
12.31
原始
取得
146 柔性盖板及其
制作方法、柔
性显示模组、
柔性显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210268994.X 2022.
03.18
原始
取得
147 显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210081217.4 2022.
01.24
原始
取得
148 触控显示面板
及其制备方法
和显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210261368.8 2022.
03.16
原始
取得
149 柔性显示模组
及显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561344.6 2021.
12.17
原始
取得
150 弯折支撑机
构、柔性显示
装置及弯折治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589303.8 2021.
12.23
原始
取得
151 显示面板及其
制备方法和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864897.2 2021.
07.29
原始
取得
152 卷曲机构及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396547.4 2021.
11.23
原始
取得
153 盖板组件、显
示面板和显示
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076140.3 2021.
09.14
原始
取得
154 一种可拉伸显
示面板、装置
及制备方法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642268.1 2021.
12.29
原始
取得
155 支撑片及其制
备方法、柔性
显示面板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675266.2 2021.
12.31
原始
取得
156 显示面板及其
制备方法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846410.8 2021.
07.26
原始
取得
157 显示面板及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880383.6 2021.
08.02
原始
取得
158 折叠显示面
板、显示装置
及折叠显示面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873925.7 2021.
07.30
原始
取得

27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类
专利号 申请
时间
取得
方式
他项
权利
板的制备方法
159 卷曲终端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308856.1 2021.
11.05
原始
取得
160 像素排布结
构、显示装置
和色偏补偿方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0844448.7 2020.
08.20
原始
取得
161 触控显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0592122.X 2020.
06.24
原始
取得
162 显示面板的触
控方法、装置
以及触控显示
面板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1448129.0 2020.
12.09
原始
取得
163 触控显示面板
和显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1445922.5 2020.
12.08
原始
取得
164 一种触控面板
及其制造方
法、显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1174211.9 2020.
10.28
原始
取得
165 一种显示面
板、显示面板
的制作方法及
显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340232.1 2021.
03.30
原始
取得
166 显示面板的制
作方法、显示
面板母板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0602832.6 2020.
06.29
原始
取得
167 显示模组及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791414.0 2021.
07.13
原始
取得
168 显示面板及制
备方法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0975397.1 2020.
09.16
原始
取得
169 电容式触控面
板及其控制方
法、电子设备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594934.2 2021.
05.28
原始
取得
170 一种触控显示
面板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0954477.9 2020.
09.11
原始
取得
171 一种显示面板
及显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0859699.2 2020.
08.24
原始
取得
172 显示面板及其
制造方法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1911184199.7 2019.
11.27
原始
取得
173 一种显示面板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1911184218.6 2019. 原始

28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类
专利号 申请
时间
取得
方式
他项
权利
及其制作方法 11.27 取得
174 一种阵列基板
和显示面板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336074.2 2021.
03.29
原始
取得
175 半导体器件及
其制备方法、
阵列基板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241418.1 2021.
03.04
原始
取得
176 阵列基板、阵
列基板制作方
法及掩膜版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1063235.7 2020.
09.30
原始
取得
177 显示面板及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1016090.5 2020.
09.24
原始
取得
178 显示面板和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135136.3 2021.
02.01
原始
取得
179 显示面板和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303373.6 2021.
03.22
原始
取得
180 显示面板及掩
膜版组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0753368.0 2020.
07.30
原始
取得
181 阵列基板及阵
列基板的制备
方法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130697.4 2021.
01.29
原始
取得
182 芯片封装结构
及其制备方法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095584.1 2021.
09.17
原始
取得
183 模印测试分析
装置以及模印
测试分析方法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274837.1 2021.
10.29
原始
取得
184 显示面板和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1311222.7 2020.
11.20
原始
取得
185 显示面板和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1436458.3 2020.
12.07
原始
取得
186 显示面板和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1911030239.2 2019.
10.28
原始
取得
187 盖板、显示面
板和显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632312.4 2021.
06.07
原始
取得
188 显示面板、显
示装置及显示
面板的制备方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1041420.6 2020.
09.28
原始
取得
189 显示面板和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209990.X 2021.
02.24
原始
取得

29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类
专利号 申请
时间
取得
方式
他项
权利
190 掩膜版、显示
面板及其制备
方法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0560457.8 2021.
05.21
原始
取得
191 显示面板和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0859521.8 2020.
08.24
原始
取得
192 显示面板及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010898963.3 2020.
08.31
原始
取得
193 显示面板及电
子设备
云谷(固
安)科技有
限公司,合
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311535695.9 2023.
11.17
原始
取得
194 一种显示模组
及显示装置
合肥维信
诺,云谷
(固安)科
技有限公司
实用新
ZL202322632995.0 2023.
09.26
原始
取得
195 显示面板及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
诺,昆山国
显光电有限
公司
实用新
ZL202322330792.6 2023.
08.28
原始
取得
196 显示面板及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
诺,昆山国
显光电有限
公司
实用新
ZL202322377026.5 2023.
08.31
原始
取得
197 显示装置 合肥维信
诺,云谷
(固安)科
技有限公司
实用新
ZL202322305371.8 2023.
08.24
原始
取得
198 天线装置及无
线移动终端
云谷(固
安)科技有
限公司,合
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311542521.5 2023.
11.17
原始
取得
199 天线组件、壳
体及移动终端
云谷(固
安)科技有
限公司,合
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311542564.3 2023.
11.17
原始
取得
200 一种显示面板
及显示装置
云谷(固
安)科技有
限公司,合
肥维信诺
实用新
ZL202323018862.0 2023.
11.08
原始
取得
201 光伏电池组件 云谷(固 实用新 ZL202322288397.6 2023. 原始

30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类
专利号 申请
时间
取得
方式
他项
权利
安)科技有
限公司,合
肥维信诺
08.24 取得
202 涂布工作台及
狭缝涂布装置
合肥维信
诺,云谷
(固安)科
技有限公司
实用新
ZL202322221212.X 2023.
08.17
原始
取得
203 光伏器件的封
装结构
云谷(固
安)科技有
限公司,合
肥维信诺
实用新
ZL202322347034.5 2023.
08.30
原始
取得
204 显示面板的亮
度补偿数据的
存储方法及读
取方法、存储
设备、亮度补
偿控制电路和
驱动芯片
合肥维信
诺,昆山国
显光电有限
公司
发明 ZL202310341352.2 2023.
03.30
原始
取得
205 盖板和柔性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
诺,昆山国
显光电有限
公司
发明 ZL202211035421.9 2022.
08.26
原始
取得
206 绝缘胶带和显
示模组
合肥维信
诺,昆山国
显光电有限
公司
发明 ZL202210945802.4 2022.
08.08
原始
取得
207 点胶装置、显
示面板及对显
示面板点胶的
方法
合肥维信
诺,昆山国
显光电有限
公司
发明 ZL202210753707.4 2022.
06.28
原始
取得
208 双面胶带及其
制作方法
合肥维信
诺,昆山国
显光电有限
公司
发明 ZL202210719354.6 2022.
06.23
原始
取得
209 镜面显示面板
和显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实用新
ZL202321706914.0 2023.
06.29
原始
取得
210 辅助掩模版、
掩模版组件及
其应用方法
合肥维信
诺,昆山国
显光电有限
公司
发明 ZL202210707165.7 2022.
06.21
原始
取得

31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类
专利号 申请
时间
取得
方式
他项
权利
211 显示模组及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
诺,昆山国
显光电有限
公司
发明 ZL202210718265.X 2022.
06.21
原始
取得
212 涂胶治具和涂
胶方法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210389590.6 2022.
04.13
原始
取得
213 数据处理方法
和装置、亮度
补偿方法和装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210318819.7 2022.
03.29
原始
取得
214 掩膜组件及沉
积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359892.0 2021.
11.17
原始
取得
215 掩膜版组件及
掩膜版组件制
备方法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366949.X 2021.
11.18
原始
取得
216 支撑结构及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210068654.2 2022.
01.20
原始
取得
217 组合测量仪、
校准装置及蒸
镀系统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210095822.7 2022.
01.26
原始
取得
218 气泡膜及气泡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210032894.7 2022.
01.12
原始
取得
219 一种触控显示
面板以及触控
显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467462.0 2021.
12.03
原始
取得
220 曲面显示装置
的制造方法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518393.1 2021.
12.13
原始
取得
221 触控显示面板
及其制备方
法、显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506182.6 2021.
12.10
原始
取得
222 蒸镀设备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350987.6 2021.
11.15
原始
取得
223 掩模框架、掩
模板以及掩模
结构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512104.7 2021.
12.07
原始
取得
224 显示装置及其
控制方法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122122.4 2021.
09.24
原始
取得
225 显示面板及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406787.8 2021.
11.24
原始
取得

32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类
专利号 申请
时间
取得
方式
他项
权利
226 屏体翻折治具
和屏体翻折方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370062.8 2021.
11.18
原始
取得
227 显示屏亮度均
匀性的测试方
法及测试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319489.5 2021.
11.09
原始
取得
228 显示装置及其
驱动方法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159682.7 2021.
09.30
原始
取得
229 显示面板及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094241.3 2021.
09.17
原始
取得
230 显示屏折痕程
度确定方法和
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431641.9 2021.
11.29
原始
取得
231 一种偏光片及
其制备方法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621461.7 2021.
12.23
原始
取得
232 柔性屏弯折测
试治具及测试
设备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318093.9 2021.
11.09
原始
取得
233 柔性盖板和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210109417.6 2022.
01.28
原始
取得
234 可卷曲显示装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210126039.2 2022.
02.10
原始
取得
235 显示面板及显
示装置
合肥维信诺 发明 ZL202111234915.5 2021.
10.22
原始
取得

2)自有境外专利

根据合肥维信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合 肥维信诺新增取得 10 项境外专利权,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名称 专利权
专利
类型
申请号 申请时间 取得
方式
申请国
/地区
他项
权利
1 像素电路及其显示面
合肥维
信诺
发明 17/990,145 2022.11.18 原始
取得
美国
2 像素电路及其驱动方
法、显示面板
合肥维
信诺
发明 17/990,070 2022.11.18 原始
取得
美国
3 一种弯折单元、铰链
及柔性模组弯折装置
合肥维
信诺
发明 2023-515228 2022.11.22 原始
取得
日本
4 显示面板及显示装置 合肥维
信诺
发明 18/070,892 2022.11.29 原始
取得
美国

33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专利名称 专利权
专利
类型
申请号 申请时间 取得
方式
申请国
/地区
他项
权利
5 指纹识别电路、显示
面板及其控制方法
合肥维
信诺
发明 111116607 2022.05.03 原始
取得
中国台
6 触控面板、显示面
板以及显示装置
合肥维
信诺
发明 18/324,367 2023.05.26 原始
取得
美国
7 阵列基板、阵列基
板制作方法及掩膜
合肥维
信诺
发明 10-2022-
7040378
2022.11.18 原始
取得
韩国
8 可折叠显示面板及
可折叠显示装置
合肥维
信诺
发明 17/842,325 2022.06.16 原始
取得
美国
9 显示面板及其亮度
调节方法、显示装
合肥维
信诺
发明 18/342,073 2023.06.27 原始
取得
美国
10 指纹识别电路、显
示面板及其控制方
合肥维
信诺
发明 18/360,202 2023.07.27 原始
取得
美国

3)许可使用的专利

根据合肥维信诺与上市公司于 2019 年 6 月签署的《技术许可与咨询及管理 服务合同》,为推进第 6 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面板生产项目,上市公司 许可合肥维信诺长期使用该合同专利清单中的全部 4,128 项专利及专有技术,许 可方式为普通许可,许可费用为 20 亿元,无固定期限。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前述技术许可合同仍然有效。

3、在建工程

根据《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合肥维信诺在建工程账面余额 为 2,638,091.39 万元,为第六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

4、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查验相关生产经营设备清单及主要设备的购买凭证,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合肥维信诺拥有账面价值为 9,676.20 万元的生产设备; 账面价值为 79.27 万元的运输工具;账面价值为 1,269.76 万元的办公设备。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合肥维信诺拥有的上述主要资产权属清晰,除部分 资产因自身银行借款存在抵押担保以外,其他主要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冻结

34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四)合肥维信诺的重大债权债务

根据合肥维信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及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合肥维信诺 重大债权债务如下:

1、借款及担保合同

根据合肥维信诺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相关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其出 具的说明,截至 2024 年 7 月 29 日合肥维信诺正在履行的借款及担保合同详见附 件一。

2、重大侵权之债

根据合肥维信诺出具的说明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合肥维信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 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

(五)合肥维信诺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根据合肥维信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合肥维信诺 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未发生变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合肥 维信诺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或限制类、淘汰类行业,生产经营中不存在高危险、 重污染、高耗能的情况。报告期内,合肥维信诺已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和污染物治 理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不存在涉及环保安全的重大 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不存在因为环保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六)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根据合肥维信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合肥维信诺及其分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不存在对本次交易构成障碍的行政处罚事项。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是依法设 立并有效存续的主体,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 当终止的情形;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亦不存在

35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质押、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在本次交易获得尚需获得的批准后,本 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处理及职工安置

经核查,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理,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八、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

(一)关联交易

1、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合屏公司、芯屏基金、兴融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持有 上市公司股份将超过 5%,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上市公司与标的 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作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间的交易而予以抵消。根据《备 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销售将减少,关联采购因标的公 司向广州国显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模组而提升。根据上市公司出具的说明,该部分 关联采购具备必要性,价格公允,且后续随着标的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因本次交 易新增的该部分关联采购占比下降具有可实现性。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于上市公 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将履行适当的审批程序,遵照公开、公平、 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3、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建曙投资、昆山经济、 西藏知合及本次交易对方为规范关联交易所作出的承诺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法 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二)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

36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司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涉及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九、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

根据维信诺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或网站的公告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 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已就本次交易事宜依法履行了现阶段所 需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十、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证券服务机构资格

鉴于公司就本次交易的原聘审计机构及备考审阅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 个月,为保证本次交易顺利推进, 公司新聘任公证天业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及备考审阅机构。

根据公证天业所提供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录》,公证天业具有为本次 交易提供相关证券服务的适当资格。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参与本次交易的证 券服务机构具备为本次交易提供相关证券服务的资质。

十一、关于自查期间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上市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记录的查询 申请,并披露了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本所律师就 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核 查意见。补充核查期间,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未发生 变更。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利用 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情形。

十二、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37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一)本次交易方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构成《重 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依法有效存续,具备实施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本次交易对 方均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其章程或合伙协议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交易已取得现阶段所必需的批准和授权,所取得的批准和授权合 法、有效;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 (四)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件。

(五)本次交易相关各方签署的交易协议内容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及相关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协议将在协议中约定的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六)标的公司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主体,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终止的情形;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 不存在权属纠纷,亦不存在质押、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在本次交易 获得尚需获得的批准后,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七)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的转移,也不涉及人员转移或人员 安置问题。

(八)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为规范关联交易所作出的承诺合法 有效,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涉及对上市公司 同业竞争的影响。

(九)上市公司已就本次交易事宜依法履行了现阶段所需履行的信息披露义 务。

(十)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具备为本次交易提供相关证券服务的资 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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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十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上 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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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十)》签 署页]

本法律意见书于 年 月 日在安徽省合肥市签字盖章。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四份,无副本。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 卢贤榕

经办律师: 卢贤榕

陈 磊

孙 静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附件一

(一)授信协议

截至 2024 年 7 月 29 日,合肥维信诺正在履行的授信协议具体如下:


合同名称 授信方 授信额度
(万元)
授信期限 担保形式
1 中国银行业协会
银团贷款合同
牵头行、代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合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
2,200,000.00 2019.12.21-
2029.12.21
连带责任担保
(注1):合
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注2)、维
信诺
(注3)
抵押
(注4):第6代柔性
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
器件

注 1:2019 年 12 月 20 日,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维信诺作为保证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微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合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合肥分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签署《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保证合同》,约定该合同担保的主 债权为各贷款人依据贷款合同承诺发放的金额不超过 2,200,000 万元的贷款资金以及借款人在有关融资文件项下应付各银团成员行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 项,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贷款资金的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借 款人应向银团成员行支付的其他款项、贷款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注 2:2019 年 12 月 20 日,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合肥维信诺签署反担保合同,约定担保范围为担保人根据《保证合同》承担保 证担保责任代借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该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金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相关费 用,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注 3:2019 年 12 月 20 日,维信诺与合肥维信诺签署反担保合同,约定担保范围为担保人承担保证担保责任代为清偿的全部债务,该债务包括但不 限于债务本金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注 4:根据《银团贷款抵押合同》,抵押物担保范围为合肥维信诺向银团借款人民币 2,200,000 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全部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借款人应向银团支付的其他款项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物为第 6 代柔性有源矩阵有 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生产线项目形成的资产,包括:坐落于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魏武路与新蚌埠路交口西南角的土地(皖 2019 合不动产权 0000146 号、皖 2019 合不动产权 0000147 号)、厂房及机器设备。

(二)借款合同

截至 2024 年 7 月 29 日,合肥维信诺正在履行的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的借款合同如下:


合同名称 贷款人 贷款金额
(万元)
贷款期限 贷款用途
1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 3,000.00 2023.01.13-
2026.01.12
日常经营周转
2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 3,000.00 2023.02.10-
2026.02.09
日常经营周转
3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 20,000.00 2024.01.02-
2026.12.31
日常经营周转
4 借款合同(进口信贷流动资
金类贷款)
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 6,000.00 2022.09.15-
2024.08.17
生产柔性OLED屏幕原材料
商品有关的进口
5 借款合同(进口信贷流动资
金类贷款)
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 5,000.00 2023.03.09-
2025.03.09
生产柔性OLED屏幕原材料
商品有关的进口
6 借款合同(进口信贷流动资
金类贷款)
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 3,000.00 2023.01.09-
2025.01.09
生产柔性OLED屏幕原材料
商品有关的进口
7 借款合同(进口信贷流动资
金类贷款)
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 4,000.00 2023.04.12-
2025.04.12
生产柔性OLED屏幕原材料
商品有关的进口
8 借款合同(进口信贷流动资
金类贷款)
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 8,000.00 2024.06.28-
2026.06.28
生产柔性OLED屏幕原材料
商品有关的进口
9 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5,000.00 2022.06.15-
2025.06.14
支付货款
10 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3,300.00 2023.02.24-
2025.12.13
支付货款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合同名称 贷款人 贷款金额
(万元)
贷款期限 贷款用途
11 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5,000.00 2024.01.19-
2027.01.18
支付货款
12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12,000.00 2023.06.29-
2026.06.29
日常经营周转支出及采购原
材料
13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10,000.00 2023.07.13-
2026.07.13
日常经营周转支出及采购原
材料
14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14,000.00 2023.08.30-
2025.08.30
日常经营周转支出及采购原
材料
15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10,000.00 2023.09.19-
2025.09.19
日常经营周转支出及采购原
材料
16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17,000.00 2023.12.28-
2026.12.28
日常经营及采购原材料
17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12,000.00 2024.02.27-
2027.02.27
日常经营及采购原材料
18 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合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7,000.00 2023.06.13-
2026.06.12
经营周转
19 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合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4,500.00 2023.08.23-
2026.08.22
经营周转
20 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合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11,350.00 2024.01.12-
2027.01.11
经营周转
2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
合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 8,000.00 2023.09.08-
2024.09.07
支付供应商货款
22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区支行 50,000.00 2023.05.29-
2025.05.16
支付货款以及日常经营涉及
的水、电、燃气等经营性支
23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区支行 45,000.00 2024.05.21-
2026.05.13
支付货款以及日常经营涉及
的水、电、燃气等经营性支
24 循环额度贷款合同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0,000.00 2023.05.16- 支付货款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合同名称 贷款人 贷款金额
(万元)
贷款期限 贷款用途
2025.02.05
25 借款合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3,000.00 2023.07.25-
2026.07.25
支付货款
26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 6,000.00 2023.08.02-
2024.08.01
支付模组成品采购款
27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 8,000.00 2023.09.08-
2025.09.07
支付模组成品采购款
28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 7,000.00 2023.10.16-
2025.10.12
支付模组成品采购款
29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瑶海支行 10,000.00 2024.03.21-
2026.03.21
支付货款
30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10,000.00 2024.02.21-
2025.02.20
支付货款
31 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10,000.00 2024.04.11-
2027.04.10
公司日常经营周转
32 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8,000.00 2024.05.21-
2027.05.20
公司日常经营周转
33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7,000.00 2024.01.17-
2025.01.17
支付货款
34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6,000.00 2024.02.22-
2025.02.22
支付货款
35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4,000.00 2024.02.28-
2025.02.28
支付货款
36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3,000.00 2024.03.14-
2025.03.13
支付货款
37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3,000.00 2024.04.17-
2025.04.16
支付货款
38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5,000.00 2024.05.28-
2025.05.27
支付货款
39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3,000.00 2024.06.13-
2027.06.12
日常经营周转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合同名称 贷款人 贷款金额
(万元)
贷款期限 贷款用途
40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3,000.00 2023.08.11-
2024.08.11
货物贸易
41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3,000.00 2023.08.14-
2024.08.14
货物贸易
42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3,600.00 2023.09.20-
2024.09.20
货物贸易
43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6,400.00 2023.09.21-
2024.09.21
货物贸易
44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50,000.00 2024.05.22-
2026.05.22
经营周转
45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9,000.00 2023.08.16-
2024.08.14
经营周转
46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7,000.00 2024.04.16-
2025.04.16
经营周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