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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onox Technology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Apr 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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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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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参股子公司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控股权并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 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 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 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 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 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和 2023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河北新型显示 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长城新盛信托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信托”)签署《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受让 长城信托持有的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基金(以下简称“河北 显示基金”)10 亿份份额,成为河北显示基金有限合伙人,转让价格为约人民币 100,541.67 万元(此金额为按照 2023 年 1 月 16 日为基金份额截止转让日的初步 测算数据,具体以完成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或长城信托全部收取 上述转让价款当日计算为准)。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交易的上述资产与本次交易标的 资产不属于同一资产,且上述交易涉及的资产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不属于同一 方控制,无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除上述交易外,公司未发生其他重 大资产购买、出售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行为。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盖章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