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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onox Technology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Dec 2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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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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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2-133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 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 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和 2022 年 5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和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维信诺(固安)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维信诺 贸易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云谷”) 和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8 亿元的担保。 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和 2022 年 5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 2022 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固安云谷因生产经营的需要,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与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授信额度协议》, 向中国银行申请人民币 4 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 之日起至 2023 年 09 月 22 日止,公司对上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 与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时固安云谷以其拥有的评估价值约为
人民币 4.02 亿元的机器设备进行抵押并与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固安云谷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 前公司对固安云谷的担保余额为 29.29 亿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固安云谷的担保 余额为 33.29 亿元(其中占用 2022 年担保额度预计的余额为 16.66 亿元),本次 担保后固安云谷 2022 年度可用担保额度剩余 18.34 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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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名称: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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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22MA07T0QG8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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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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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兴产业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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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定代表人:杨玉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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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注册资本:2,053,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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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成立日期:2016 年 06 月 23 日
8.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 配套元器件、机器设备及零配件、计算机软件、硬件及辅助设备;基础软件服务、 应用软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1 年12 月31 日/2021 年度 | 2022 年9 月30 日/2022 年三季度 |
|---|---|---|
| 总资产 | 2,423,525 .80 | 2,348,284.45 |
| 总负债 | 509,692.17 | 576,399.40 |
| 净资产 | 1,913,833 .63 | 1,771,885.05 |
| 营业收入 | 170,028.37 | 245,463.51 |
| 利润总额 | -161,935. 87 | -199,768.82 |
| 净利润 | -127,993. 66 | -165,932.38 |
注:2021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公司直接持有固安云谷 53.73%的股份,通过廊坊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 金(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固安云谷 22.10%的股份,因此公司通过直接与间接合 计持有固安云谷 75.83%的股份;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直接
持有固安云谷 46.27%的股权。经查询,固安云谷未进行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四、《授信额度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第一条 业务范围
乙方根据本协议向甲方提供授信额度,在符合本协议及相关单项协议约定的 前提条件下甲方可向乙方申请循环、调剂或一次性使用,用于叙作短期贷款、法 人账户透支、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统称 “单项授信业务”)。
第二条 授信额度的种类及金额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亿元整。具体种类及金额如下:
1、贷款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 2、贸易融资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
第三条 授信额度的使用
在本协议约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内,甲方可以在不超过本协议约定的各单 项授信业务的额度范围内按照以下方式使用相应额度:
(1)循环使用。具体包括的额度种类为:贸易融资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
(2)一次性使用。具体包括的额度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叁亿
元整。
第四条 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
本协议第二条确定的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3 年
9 月 22 日止。
第五条 担保
对于依据本协议和单项协议发生的甲方对乙方的债务,双方同意采用以下方 式进行担保:
(1)由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并签订相应的最高额保 证合同。
(2)由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抵押,并签订相应的最高额
抵押合同。
第六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
效。
五、《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第一条 主合同
本合同之主合同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签署的 《授信额度协议》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 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第二条 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下列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 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 债权:
自本合同第一条所指《授信额度协议》生效之日至该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所 规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
第三条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肆亿元整。
2、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 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 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 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第四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五条 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第六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六、《最高额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抵押人: 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第一条 主合同
本合同之主合同为抵押权人与债务人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签署的 的《授信额度协议》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 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第二条 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下列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 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抵押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 主债权:
自本合同第一条所指《授信额度协议》生效之日至该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所 规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
第三条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肆亿元整。
2、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 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 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第四条 抵押物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为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评估价值约为人民 币 4.02 亿元的机器设备。
第五条 合同生效与抵押权的设立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
效。抵押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依法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七、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固安云谷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直 接与间接合计持有固安云谷权益的比例为 75.83%。虽然固安云谷并非公司全资 控股,但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重大方面均能有效控制,风 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固安云谷未提供反担保,但其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且公司为下属控股 公司担保,有利于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属于下 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被担保方资产优良,风险均处于公司有效控制下,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 险。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799,685.85 万元,占 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2.3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 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942,198.19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 69.29%,对子公司担保为 857,487.66 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 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九、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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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授信额度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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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高额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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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高额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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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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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