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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onox Technology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Sep 2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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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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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2-087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 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 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和 2022 年 5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和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维信诺(固安)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维信诺 贸易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云谷”) 和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8 亿元的担保。 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和 2022 年 5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 2022 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固安云谷因生产经营的需要,近日与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廊坊分行(以下简称“秦皇岛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秦皇 岛银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 1 亿元的流动资金借款,贷款期限为 12 个月,公司对 上述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秦皇岛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 同时固安云谷以其拥有的财产价值约为人民币 1.08 亿元的机器设备进行抵押并
与秦皇岛银行签署了《抵押合同》。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和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固安云谷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 前公司对固安云谷的担保余额为 23.64 亿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固安云谷的担保 余额为 24.64 亿元(其中占用 2022 年担保额度预计的余额为 10.06 亿元),本次 担保后固安云谷 2022 年度可用担保额度剩余 24.94 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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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名称: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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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22MA07T0QG8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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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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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兴产业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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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定代表人:杨玉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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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注册资本:2,053,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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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成立日期:2016 年 06 月 23 日
8.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 配套元器件、机器设备及零配件、计算机软件、硬件及辅助设备;基础软件服务、 应用软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1 年12 月31 日**/2021** 年度 | 2022 年6 月30 日**/2022** 年半年度 |
|---|---|---|
| 总资产 | 2,423,525 .80 | 2,413,312.64 |
| 总负债 | 509,692.17 | 579,515.16 |
| 净资产 | 1,913,833 .63 | 1,833,797.48 |
| 营业收入 | 170,028.37 | 176,833.57 |
| 利润总额 | -161,935. 87 | -123,856.88 |
| 净利润 | -127,993. 66 | -102,486.16 |
注:2021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公司直接持有固安云谷 53.73%的股份,通过廊坊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 金(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固安云谷 22.10%的股份,因此公司通过直接与间接合
计持有固安云谷 75.83%的股份;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直接 持有固安云谷 46.27%的股权。经查询,固安云谷未进行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四、《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贷款人: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借款人: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于购买原材料、支付委托加工费,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
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监督款项的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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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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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 12 个月。每笔贷款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
凭证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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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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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为普通担保的,对应的担保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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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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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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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贷双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
名章)后生效。
五、《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以下简称“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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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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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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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依据其与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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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1.2 主债权的金额和期限依主合同之约定。 第二条 保证方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 保证范围
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 (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 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 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甲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 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叁年;甲 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 起叁年。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 名章)之日起生效。
六、《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抵押权人: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人: 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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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依据其与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下称
-
债务人)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1.2 主债权的金额和期限依主合同之约定
第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
乙方抵押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 (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 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 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甲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 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第三条 抵押物
3.1 抵押物为乙方拥有的部分机器设备,财产价值合计约为 1.08 亿元人民 币。
3.2 甲方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附物、天然 及法定孳息、抵押物的代位物,以及因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收而产生的保险 金、赔偿金、补偿金。
第四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 名章)之日起生效。
七、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固安云谷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直 接与间接合计持有固安云谷权益的比例为 75.83%。虽然固安云谷并非公司全资 控股,但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重大方面均能有效控制,风 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固安云谷未提供反担保,但其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且公司为下属控股 公司担保,有利于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属于下 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被担保方资产优良,风险均处于公司有效控制下,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 险。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724,522.08 万元,占 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6.8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 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956,873.54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 70.37%,对子公司担保为 767,648.55 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 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九、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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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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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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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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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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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