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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onox Technology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Apr 2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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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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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2-031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合肥市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框架协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合作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具 体项目实施后续需要签订相关正式的协议或合同,具体执行、实施以及后续的 协议或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后续具体合作事项履行 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协议的签署一定程度上将有助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对公司2022年度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过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一、基本情况介绍
鉴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意在安徽省合肥市建立 并运营一条第 6 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模组生产线(以下简称“该项 目”或“项目”),合肥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认可该项目对合肥显示产 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且希望引进并支持该项目。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拟签署《合 肥第 6 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投资框 架协议》(以下简称“《项目投资框架协议》”或“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在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维信诺第 6 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 (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总投资额为 110 亿元人民币。双方拟合资设立 项目公司,共同对项目公司出资 55 亿元,其中,合肥市人民政府由市属投资平 台对项目公司出资 25 亿元,新站区区属投资平台对项目公司出资 5 亿元,公司 对项目公司出资 25 亿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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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签署《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具体合作事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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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称:合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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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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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未与交易对手方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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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履约能力分析:合肥市人民政府为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具备充分的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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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合肥市人民政府
乙方: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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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指定的投资平台将与乙方共同新设一家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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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该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平台。 项目公司将生产包括但不限于:曲面、对 折、三折、中尺寸等多种类型柔性模组产品,涵盖智能穿戴、手机(包含折叠手 机)、车载和专业显示等应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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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总投资预计为 110 亿元(最终依据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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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股权投资 55 亿元,债权融资 55 亿元。年产 6~12 寸柔性 AMOLED 模组产 品 2599 万片(以正常生产年计算)。项目选址在甲方下辖的合肥新站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新站区”)。
3、双方同意股权投资方式为合资设立项目公司,共同对项目公司出资 55 亿 元,其中,甲方由市属投资平台对项目公司出资 25 亿元,新站区区属投资平台 对项目公司出资 5 亿元,乙方对项目公司出资 25 亿元。
4、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后 60 天内完成项目公司的工商注册和首期共同注 资。双方应及时推进、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环评、地勘、建筑设计以及尽 快开展项目申报与审批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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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甲方承诺将在项目用地配套条件、能源供应、政府补贴、人才引进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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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为本项目提供政策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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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负责按照项目进度要求协助项目公司办理项目 申请(可研)报告、环评报告、规划许可、土地计划等行政审批事项,协助办理 工商登记、开工许可、建设许可、土地和房产权属证明及与厂房建设相关的其他 各项手续。
甲方依法协助项目公司在进出口货物通关、商检、项目报批、基础建设等方 面提供支持服务。
乙方承诺全力合作推进各项行政审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各项行政 审批。
7、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后成立,经双方有权机关审批后即生 效,自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完全履行完毕或解除之日终止。
8、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条款 履行义务将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当前,屏幕作为数字经济时代信息显示的重要载体,是人机交互的重要窗口。 以柔性 AMOLED 为代表的新型显示技术通过柔性和高画质等优势备受市场的欢 迎,且基于柔性等特质,激发出了更多的产品形态,如曲面、对折、三折、中尺 寸等多种类型柔性产品,涵盖智能穿戴、手机(包含折叠手机)、车载和专业显 示等应用领域。且终端应用渗透率加速提升,行业处于高速扩张期。在市场需求 与技术发展的相互助推下,公司把握柔性显示技术不断更新升级的发展时机,在 产业成长期积极拓展柔性 AMOLED 领域,结合公司屏体线产能释放和日益增长 的多终端领域市场拓展需求,积极布局柔性模组线的建设。
本次《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的签署,能够充分发挥各方的资源优势,有助于 公司完善业务布局,积极响应和满足市场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能够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司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 未来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对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 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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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签署的《项目投资协议》仅为双方初步合作意向,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 合作事宜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沟通和落实,具体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本项目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估尚需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因此项目投资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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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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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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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持股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无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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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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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肥第 6 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模组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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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框架协议》。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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