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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onox Technology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Apr 2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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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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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2-029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 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 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本次反担保对象昆山国创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反担保延期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和 2022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孙公司昆 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显光电”)向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以下 简称“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借款,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昆山国 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国创”)对上述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为保障昆山国创的权益,公司拟就上述担保事项为昆山国创提供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 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经与国家开发银行和昆山国创协商,上述借款及担保期限均由12个月延长至 18个月,为保障昆山国创权益,公司为本次借款向昆山国创提供的反担保期限亦 延长至18个月,反担保其余事项不变。
本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次反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证合同》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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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名称: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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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724428117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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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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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前进东路 122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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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定代表人: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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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注册资本:218,618.4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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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成立日期:1992 年 09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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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经营范围:经市国资办授权委托,从事股权投资与资本运营,项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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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 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业务概况:昆山国创是经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经江苏省政府核准成立 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企业。昆山国创主要负责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基础设施 以及其它授权国有资产的投资、经营和管理,通过资产运营实现开发区国有企业 战略性改组和国有经济布局的结构性调整。昆山国创主营业务涵盖电子产品销售、 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区域开发、污水处理等多个领域,是一家多元化的集团 控股型企业。
1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0 年12 月31 日**/2020** 年度 | 2021 年9 月30 日**/2021** 年三季度 |
|---|---|---|
| 总资产 | 9,040,654.44 | 9,624,205.66 |
| 总负债 | 6,429,584.70 | 6,928,616.36 |
| 净资产 | 2,611,069.75 | 2,695,589.29 |
| 营业收入 | 522,976.98 | 553,922.94 |
| 利润总额 | 65,630.75 | 100,202.23 |
| 净利润 | 49,529.13 | 85,368.21 |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
11.昆山国创为昆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持股 100%的公司,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保证合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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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名称: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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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05667734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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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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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龙腾路 1 号 4 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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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定代表人:刘德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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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注册资本:670,715.246304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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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成立日期:2012 年 11 月 19 日
8.经营范围:新型平板显示产品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禁止 经营的除外;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1 年12 月31 日**/2021** 年度 | 2022 年3 月31 日**/2022** 年一季度 |
|---|---|---|
| 总资产 | 1,190,993.72 | 1,212,143.28 |
| 总负债 | 676,591.19 | 702,695.69 |
| 净资产 | 514,402.53 | 509,447.59 |
| 营业收入 | 328,037.71 | 89,134.89 |
| 利润总额 | -49,933.00 | -7,450.89 |
| 净利润 | -38,881.82 | -5,776.40 |
注:2021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国显光电为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维信诺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控股 92.88%的公司,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国显光电 7.12%的股权,国显光电未 进行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国显光电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 92.88%的控股孙公 司,资产优良,具备充足的偿还债务能力。虽然国显光电未提供反担保且其他股 东也未提供同比例反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 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为其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延期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国显光电日常业 务和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此次反担保行为不会影响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董事会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 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延期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 司为控股孙公司国显光电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延期事项,能够满足其日常生 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未侵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国显光电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延期事项,能够满足 其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延期事项虽国显光电未提供反 担保且其他股东也未提供同比例反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 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713,561.62 万元(含对 子公司的担保,不含本次担保额度,不含已履行完担保义务的事项),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6.0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 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947,271.06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9.67%,对子公司担保为 766,290.56 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八、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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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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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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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