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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onox Technology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y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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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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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1-091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 担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10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融资租赁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控股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孙公司昆山国 显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显光电”)以其自有的部分机器设备与江苏宝涵 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涵租赁”)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赁期期限为 2 年,融资额度为人民币 1.3 亿元(分两笔签署,一笔 1.24 亿元,一 笔 0.06 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 次融资租赁及近十二个月未经审议的融资租赁累计金额已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在公司董 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宝涵租赁的合法权益,经与对方协商确定,公司拟为上述国显光电融 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信用担保。公司曾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和 2021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1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维信诺(固安)显 示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和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 光电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8 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和 2021 年 5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 2021 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和相关公告。
本次信用担保额度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国显光 电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国显光电的担保余额为 23.43 亿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国显光电的担保余额为 24.73 亿元,本次担保后国显光 电 2021 年度可用担保额度剩余 42.7 亿元。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宝涵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051804893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昇 注册资本:35,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 年 8 月 3 日 注册地址:昆山市玉山镇登云路 258 号汇金财富广场 1 号楼 1805 室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凭批准文件经营);非行政许可类的租赁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宝涵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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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名称: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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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05667734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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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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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龙腾路 1 号 4 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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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定代表人: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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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注册资本:670,715.246304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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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成立日期:2012 年 11 月 19 日
8.经营范围:新型平板显示产品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禁止 经营的除外;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0 年12 月31 日/2020 年度 | 2021 年3 月31 日/2021 年1-3 月 |
|---|---|---|
| 总资产 | 1,175,688.38 | 1,197,514.86 |
| 总负债 | 623,627.07 | 657,147.78 |
| 净资产 | 552,061.31 | 540,367.08 |
| 营业收入 | 372,087.34 | 63,958.60 |
| 净利润 | 42,604.33 | -11,694.23 |
注: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国显光电为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维信诺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控股 92.88%的公司,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国显光电 7.12%的股权,国显光电未 进行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及国显光电与公司 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
五、《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租人:江苏宝涵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
1.租赁物
本合同项下租赁物为存放在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的第 5.5 代 AMOLED 生 产线部分设备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合计约为 1.75 亿元。
2.租赁期
本合同租赁期为 2 年,自出租人按照《转让协议》支付租赁物转让价款取得 租赁物所有权并交付承租人使用之日起计算。
3.租金
本合同项下租金由租赁本金和租赁利息组成,其中租赁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壹 亿叁仟万元整(分两笔签署,一笔壹亿贰仟肆佰万元整,一笔陆百万元整)。
4.租赁期届满租赁物的归属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清偿完毕租赁项目项下的全部债务后,承租人有权以 人民币壹佰元整的名义价款留购租赁物。
5.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六、《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江苏宝涵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
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租人”或“债务人”)已与债权人签 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等租赁项目相关合同文件(以下简称“主合同”);
为保证债务人按照主合同约定履行合同项下全部债务,保障债权人在主合同 项下相关权利及权益的顺利实现,各保证人自愿为承租人就该融资租赁合同项下 的全部债务和责任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1.保证范围
各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及其附件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 到期及未到期租金、提前终止损失金、提前还款补偿金、违约金、名义价款、手 续费及约定由债务人负责支付或承担的一切金钱债务或其他给付义务以及仲裁/ 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 鉴定费、审计费等债权人实现主合同债权所支出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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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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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2.2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要求保 证人承担全部或部分保证责任。主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保证人确认债权人 有权要求任一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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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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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2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其他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债务提前到期的,债 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
到期之日起三年。
3.3 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 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其他
4.1 本合同经债权人及保证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 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4.2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 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仍按照 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孙公司国显光电与宝涵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公司及 控股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本次实 施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该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控股孙公司国显光电与宝涵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有 利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虽然国显光电未提供反担保且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 例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融资租赁业务累计发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公司累计十二个月融资租赁业务涉及资产的 账面净值(含本次融资租赁租赁物,不含已履行审议披露义务的融资租赁事项) 为 160,086.2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54%。
十、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金额为 1,798,300.20 万元,占 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8.3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 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140,392.2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为 75.07%,对子公司担保为 657,908 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 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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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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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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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融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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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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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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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