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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onox Technology In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y 2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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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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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1-085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 担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10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和 2021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和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1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全资子公司维信诺(固安)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云谷”)和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提供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8 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和 2021 年 5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 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和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固安云谷因生产经营的需要,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与中航国 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租赁”)在上海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拟与 中航租赁开展租赁期限为 2 年的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 2 亿元。公司 对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中航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固安云谷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 前公司对固安云谷的担保余额为 30.58 亿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固安云谷的担保 余额为 32.58 亿元,本次担保后固安云谷 2021 年度可用担保额度剩余 45 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1.公司名称: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22MA07T0QG8Y

  •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4.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兴产业示范区

  • 5.法定代表人:程涛

  • 6.注册资本:2,053,000 万元人民币

  • 7.成立日期:2016 年 06 月 23 日

8.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 配套元器件、机器设备及零配件、计算机软件、硬件及辅助设备;基础软件服务、 应用软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12 月31 日/2020 年度 2021 年3 月31 日/2021 年1-3 月
总资产 2,665,681.23 2,598,259.47
总负债 628,893.11 586,995.23
净资产 2,036,788.12 2,011,264.24
营业收入 32,361.46 1,520.78
净利润 11,084.15 -25,523.88

注: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固安云谷为公司直接持股 53.73%的控股子公司,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 展基金(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固安云谷 46.27%的股权,其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或其他业务联系。虽固安云谷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 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固安云谷未进行信用评级,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租人: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1.租赁物

指本合同租赁附表中描述的设备、备件、附件、附属软件及服务(也即转让 合同中的设备),及对该设备作出的任何替代、更新和替换。

本合同租赁物为固安云谷自有的纯水设备等七项资产设备,租赁物净值合计 约为 2.52 亿元。

2.租赁期/起租日

2.1 除本合同或租赁附表另有约定外,出租人出租、承租人承租租赁物的租 赁期为 2 年(24 个月)。本合同的租赁期自起租日起算,至 2 年后第一个对应同 日之前一日(含该日)结束。如果到期月份没有与起租日相同日期,则租赁期至 该月的最后一日结束。

2.2 本合同的起租日为出租人(受让方)按照转让合同的约定向承租人(转 让方)支付第一笔转让价款的当日。

3.租金

3.1 经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出租人为承租人提供租赁物租赁服务的融资额 为转让合同项下的全部转让价款,即人民币贰亿元整。

3.2 出租人和承租人同意并确认:

在租赁期内,采用“等额本金法,按季度、期末结息”的方式来计算确定租

金。

3.3 在租赁期内,采用下述方式来计算确定租赁年利率:

出租人和承租人同意并确认:在中国人民银行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公布、 2015 年 10 月 24 日起实施的人民币 1-5 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之上增加 10BP 作 为租赁年利率(即:租赁年利率=适用贷款基准利率+ 0.1%)。因此适用的贷款基 准利率为 4.75%,租赁年利率确定为:4.85%。

4.生效

本合同于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出租人):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债务人(承租人):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

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和《转让合同/购买合同》,债权人 同意为债务人购买设备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保证人同意为债务人在租赁合同、转让合同项下 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且债权人(出租人)接受保证人的保证。

1.保证性质

保证人保证债务人(承租人)将全面履行其在租赁合同、转让合同项下的一 切义务,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性质为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出租人) 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而无需先行向债务人(承租人)进行任何形 式之追索,包括但不限于向债务人(承租人)发出通知、上门催讨、提起或进入 任何法律程序。

2.保证担保的范围

2.1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债务人(承租人)在租赁合同、转让合同项下对债权 人(出租人)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全部租金(包括根据租赁合同不时上调的部分);

(2)保证金、零期租金、保险费、期末购买价及租赁合同项下的其他应付 款项;

(3)逾期利息;

(4)损害赔偿金、违约赔偿金、合同解约金;

(5)债权人(出租人)为实现其权益所发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 保全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保险费、评估费、执行费、拍卖费、公告费、 税费等;

(6)债务人(承租人)在租赁合同、转让合同因任何原因被提前终止、解 除或被认定无效、被认定成其他法律关系或无法执行情况下需向债权人(出租人) 承担的任何性质的返还责任、赔偿责任、或其它任何责任。

2.为提供本合同项下保证,保证人已经充分阅读、理解租赁合同、转让合 同以及债务人(承租人)在前述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3.保证期间

3.1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租赁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租赁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租赁合同债务提前、延后到 期的,保证期间相应提前或延后。

3.2 如果债务人(承租人)进入破产程序且依据通过的重整计划的规定,债 务人(承租人)对债权人(出租人)的债务被延期清偿的,则保证人对延期清偿 的债务仍应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顺延为重整计划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

4.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生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金额为 1,785,500.20 万元,占 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7.5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 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140,592.2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为 75.08%,对子公司担保为 644,908.00 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 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七、备查文件

  • 1.《融资租赁合同》;

  • 2.《保证合同》;

  • 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