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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onox Technology In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Jun 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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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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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0-065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和 2020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和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0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维信诺(固安)显 示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云谷”) 和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 亿元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0 年 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固安云谷因生产经营的需要,近日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廊坊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拟向渤海银行申请 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2 亿元的综合授信。公司对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并与渤海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协议》。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十五次会议和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 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综合授信合同》的主要内容

授信申请人: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 授信银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以下简称“银行”) 1.总额度金额

在额度有效期内,银行授予申请人使用的本合同项下所有业务产品的总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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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民币贰亿元整。

2.额度有效期

银行在本合同项下授予申请人的信用额度的额度有效期为壹年,自本合同规 定的先决条件满足之日起计算。

3.生效、变更和解除

3.1 本合同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或加盖公章,并自本合同首 页载明之日期起生效。

3.2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修改都必须以书面方式作出并经银行和申请人的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或盖章后生效。

3.3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终止:

(1)额度有效期届满;

(2)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终止本合同;

(3)各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

但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根据本合同已经产生的且尚未完结的双方的权利和 义务。

四、《最高额保证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1.债权人同意自 2020 年 5 月 25 日起至 2021 年 5 月 24 日止(以下称“债 权发生期间”),与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债务人”)签订总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的一系列授信协议。

2.保证人同意向债权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担 保债务人按时足额清偿其在主合同及具体业务合同项下产生的全部债务。

3.保证人同意向债权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4.本协议担保的范围包括:

4.1 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务本金、利息(包 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手续费及其他收费、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 证费用及执行费用)和其他应付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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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或在其他情况下成为应付);

  • 4.2 债权人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 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

    • 4.3 保证人在本协议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和任何其他款项。

    • 5.保证期间

本协议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 如主合同项下债务有不同的到期日,则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根据不同的到期日分别 计算。

  • 6.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6.1 本协议经保证人和债权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或加盖公 章,并自本协议首页载明之日期起生效。

  • 6.2 本协议需变更或解除时,应经保证人和债权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

  • 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协议各条款仍然有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为 1,880,108.53 万元(含对子公司 的担保,包含本次担保事项,不含已履行完担保义务的事项),占上市公司 2019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5.57%,其中对子公司担保为 707,004.67 万元。公司 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六、备查文件

  • 1.《综合授信合同》;

  • 2.《最高额保证合协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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