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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onox Technology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May 2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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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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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0-057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和 2020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和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0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霸州云谷”)、全资 子公司维信诺(固安)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 司和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 亿元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0 年 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霸州云谷因生产经营的需要,近日与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兴”)签署了《回租租赁合同》,以其自有的部分模组生 产线设备与长城国兴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为人民币 4 亿元。租赁期内, 霸州云谷以售后回租的方式继续使用前述设备,公司对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长城国兴签署了《保证合同》。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和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 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回租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租人: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承租人: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1.租赁物指按合同约定的、甲方向乙方购买并租赁给乙方使用的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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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为人民币46,126.62 万元的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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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租赁物的购置价款为人民币肆亿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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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合同项下租赁期限为12 个月,自起租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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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日止。起租日为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首笔购置价款之日。
- 4.租赁期满租赁物的处理
租赁期间届满后,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及相关费用已全部结清的前提下, 乙方依据本合同附件所列金额向甲方支付租赁物留购价款,乙方自甲方签发《所 有权转让证明书》之日起按届时租赁物的“现时现状”取得租赁物之所有权,按 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变更登记的,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登记手续。
5.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履行完毕之日起终止。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人: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主合同
指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的《回租租赁合同》以及对其的任何修订与补充。 2.保证方式
为保障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权利的实现,保证人同意就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 的全部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同意接受该保证。
3.保证范围
3.1 保证人的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租金、保证金、手续 费、债务人因违反约定的义务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以及债权人为实 现上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3.2 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是指债权人依据主合同及相应的 从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行使任何权益、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 执行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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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债权人按主合同约定向债务人出具《租金调整通知书》的,保证人确认 并同意接受该调整,并承诺对该《租金调整通知书》中载明的款项继续按照本合 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无须另行取得保证人的同意。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 两年止。保证人同意,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展期协商一致的, 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若债权人根据 主合同约定,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主债权提前到期 日后两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 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5.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 用章之日起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为 1,837,704.40 万元(含对子公司 的担保,包含本次担保事项,不含已履行完担保义务的事项),占上市公司 2019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122.74%,其中对子公司担保为 664,600.53 万元。公司无 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六、备查文件
1.《回租租赁合同》;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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