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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onox Technology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Apr 2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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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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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调整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信诺”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 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维信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调整进行了核查, 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项目概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1] 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3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 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特定发行对象询价配售的 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98,203,588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6.70 元。截至 2018 年 2 月 7 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898,203,588 股,募集资金总额 14,999,999,919.6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以及 其他发行费用后,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915,145,744.60 元。上述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2018] 京会兴验字第 0200000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合资设立江苏维信诺并投资第 5.5 代有源 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扩产项目、第 6 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 器件(AMOLED)面板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第 6 代面板生产线项目”)和 第 6 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第 6 代模组生产线项目”)。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 136.31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1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8 日更名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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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亿元
| 截止2019 年 | |||||
|---|---|---|---|---|---|
| 项目投资 | 拟使用募集 | 调整后投资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12 月末累计 | |||
| 总额 | 资金 | 总额(注) | |||
| 投入金额 | |||||
| 合资设立江苏维信诺并投资第5.5 | |||||
| 1 | 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 | 45.31 | 32.00 |
32.00 |
26.83 |
| (AMOLED)扩产项目 | |||||
| 第6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 | |||||
| 2 | 262.14 | 110.00 |
110.00 |
102.34 |
|
| (AMOLED)面板生产线项目 | |||||
| 第6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 | |||||
| 3 | 18.69 | 8.00 |
7.15 |
7.15 |
|
| (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 | |||||
| 合计 | 326.14 | 150.00 |
149.15 |
136.31 |
注:第 6 代模组生产线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较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系由 于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后,已小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公司将差额部分冲 减第 6 代模组生产线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该项目总投资额不变,缺少资金由公司以自 筹资金补足。
截止 2019 年末各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合计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二、第 6 代面板生产线项目相关事项调整的具体内容及原因
(一)项目建设规划
根据公司2016年整体规划,基于对AMOLED未来市场需求的把握,公司通 过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谷固安”),在河北省廊 坊市固安新兴产业示范区内,建设总产能为30,000片/月的玻璃基板加工能力的 AMOLED面板生产线,并计划通过建设“第6代面板生产线项目”实现上述规 划。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随着行业的发展市场需求和工艺技术发生了较大 变化,为降低公司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保证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公司按 照“整体论证,分期实施”的原则,对公司现有的生产工艺、产品结构进行了 升级调整,并将云谷固安整体规划30,000片/月的玻璃基板加工能力AMOLED面 板生产线的整体建设目标分两期完成,其中,“第6代面板生产线项目”的募集 资金110亿元用于一期项目建设。该一期项目目前已按30,000片/月规划完成厂房 及配套设施建设,同时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工艺情况调整了生产设备采购计划, 完成了工艺技术和产品结构升级,并具备了15,000片/月的玻璃基板加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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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调整内容及原因
受市场需求和工艺技术调整影响,公司在不改变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 施方式、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的情况下,对“第6代面板生产线”的产品类型、 产品尺寸以及产品技术等均作出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 主要产品类型 | 硬屏及柔性 | 全柔性产品 |
| 主要产品型号 | 3.5”、5.5”、8.0”柔性AMOLED显示屏及 5.5”硬屏AMOLED显示屏 |
6.47”FHD+、6.22QHD+、6.39QHQ+柔性 AMOLED显示屏 |
| 基板加工能力 | 30,000片/月的玻璃基板加工能力(玻璃 基板尺寸为1,500mm×1,850mm) |
15,000 片/月的玻璃基板加工能力(玻璃基 板尺寸为1,500mm×1,850mm) |
导致上述调整的主要原因系:AMOLED作为新型显示行业的发展方向,随 着行业不断的研发投入,技术不断革新、工艺不断改进。(1)市场需求方面, 随着近年来行业的快速发展,柔性AMOLED应用在高端市场尤其是智能手机市 场的份额不断扩大,显示产品尺寸及形态均已发生较大变化,如2016年以来智 能手机主流屏幕尺寸逐步由当时的5.5英寸转变为目前的6.39、6.41、6.47英寸, 为了顺应市场不断更新的需求,公司对产品类型、产品尺寸和产品技术加工标 准等均进行了相应的调整;(2)工艺技术方面,2016年以来屏下集成技术、屏 幕打孔技术、折叠技术、高刷新率等新技术不断发展,导致原产品方案已无法 满足市场与客户需求,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工艺情况升级了工艺技术。
(三)项目建设及运营的整体情况
公司第6代面板生产线项目已基本按原计划进度于2018年完成了厂房建设 和设备安装等工程建设,并已于2018年8月完成安装调试工作。截止目前,该项 目处于爬坡期并已实现向部分品牌客户出货。但基于产能及良率爬坡时间较长 的行业规律,以及产线部分工艺调整的原因,第6代面板生产线项目仍处于良率 提高和产能提升的爬坡期,项目尚未进入满产状态,符合行业惯例。
三、第 6 代模组生产线项目相关事项调整的具体内容及原因
(一)项目建设规划
根据公司2016年整体规划,基于对AMOLED未来市场需求的把握,公司通 过全资子公司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河北省霸州市投资建设“第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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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模组生产线项目”,主要从事中小尺寸柔性和硬屏AMOLED模组的生产、销 售及研发,并作为公司AMOLED产品的主要配套模组。
(二)相关调整的内容及原因
受市场需求和工艺技术调整影响,公司在不改变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 施方式以及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的情况下,对第6代模组生产线产品等进行了相 应的升级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 主要产品 | 5.5”硬屏AMOLED 模组;5.5”、8.0”柔性 AMOLED模组 |
4.0”、6.47”柔性AMOLED 模组、5.5”、 5.83”、6.21”、6.39”、6.41”硬屏AMOLED 模组等产品; |
| 模组生产能力 | 达产后年生产模组能力将达到9201.6万片 (以3.5”,5.5”,8.0”模组综合计算) |
3,120万片(以现有模组产品型号计算) |
如前所述,第6代模组生产线为第6代面板生产线的下游配套产线,主要用于 公司AMOLED产品的中小尺寸AMOLED模组的配套生产,一方面,由于近年来 AMOLED行业在市场需求和工艺技术等方面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为顺应市场 不断更新的需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第6代面板生产线产品类型、产品尺 寸等进行了调整,公司对第6代模组生产线产品类型、产品尺寸和产品技术加工 标准等亦进行了相应的升级调整;另一方面,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根据客户需 求增加了检测设备等设备投资,造成在投资金额不变的情况下模组产线对应的设 计产能减少。
(三)项目建设及运营的整体情况
第6代模组生产线项目已经按照原项目规划于2018年11月底前完成了厂房 建设、大部分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工程建设,并已陆续完成了产线的安装调试工作。 截止目前,该项目仍处于爬坡期,运营状况良好,良率、稼动率维持在较高水 平,并已向品牌客户批量供货。
鉴于模组产线为面板生产的配套产线,其产能与面板生产产能相匹配,产 线尚处于爬坡期,符合行业惯例。
四、项目建设情况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相关事项的调整是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客户需求变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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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工艺技术发展趋势,参考行业经验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做出的审慎 决定。本次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未改变募集资 金的用途和投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将本着对股东负责的原 则,充分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快产能及良率爬坡速 度,使募投项目达产后能适应和满足市场需求。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调整的决策程序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 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调整的议案》。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 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调整的议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相关事项的调整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 客户需求变化、行业工艺技术变化等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具有合理性及必 要性。本次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未改变募集资 金的用途和投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相关事项的调整事宜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相关事项的调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相关事项的调整充分考虑了市场环境变化、 客户需求变化、行业工艺技术变化等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本次调整 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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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相关事项的调整。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相关事项的调整是公司根据 市场环境变化、客户需求变化、行业工艺技术变化等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本次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 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 募投项目相关事项调整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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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调整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 军 陶 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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