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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onox Technology In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Sep 23,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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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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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19-094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3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 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特定发行对象询价配售的方 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98,203,588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6.70 元。截至 2018 年 2 月 7 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898,203,588 股,募集资金总额 14,999,999,919.6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以及 其他发行费用后,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915,145,744.60 元。上述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2018] 京会兴验字第 02000004 号”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投资 第 5.5 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扩产项目、第 6 代有源矩阵有 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面板生产线项目和第 6 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 器件(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8 日更名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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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18 年 2 月 28 日为时点, 按照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09,616.90 万元置换前期 已投入第 6 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面板生产线、第 6 代 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模组生产线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18 年 3 月 29 日为时点, 按照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6,278.00 万元置换前期 已投入第 5.5 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扩产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86)及相关公告。

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为 139,391.62 万元,其中存 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金额为 133,129.53 万元,因开立信用证/保函而存入保 证金账户的余额为 6,262.09 万元。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 司和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 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按照既定进度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算,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是否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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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公司向银行借款,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4,800 万元(按同期银行存贷款利率差计算)。

公司承诺: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临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 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交易。

(二)如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将本次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展;

(三)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

(四)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 资,不对除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及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总金额人民币 1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该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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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维信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暂时 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安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 议。

八、备查文件

  •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 2.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 3.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

  •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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