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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onox Technology In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Jun 24,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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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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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19-066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和 2019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9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谷固安”)提供总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在《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19 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因生产经营的需要,近日与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大营支行(以下简称“秦皇岛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总 金额 1 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 12 个月,公司与秦皇岛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 合同》,对上述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十七次会议和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 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贷款人(甲方):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大营支行 借款人(乙方):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1.借款用途:用于购进原材料、缴纳水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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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借款金额:1 亿元人民币;

  • 3.借款期限:12 个月;

4.借款利率:以合同生效日与约定的借款期限相对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 基准贷款利率上浮 95.41%;

5.借款利息:本合同项下借款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按季结息,结息 日为每季度末月的 20 日;

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全 部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甲方):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大营支行 保证人(乙方):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丙方):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1 亿元人民币;

  • 2.保证担保范围

(1)乙方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 等)。

(2)在主债权本金不超过最高额的情况下,即使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评估费等)合计金额超过最高额,乙方仍要对合计金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甲方根据主合 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5.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 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与承诺的,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对方造 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2)乙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的,甲方有权扣划乙方开立在 秦皇岛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的款项以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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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采取中华人民共和

  • 国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任何措施。

    • 5.合同生效: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为 1,132,690.42 万元(含对子公司 的担保,包含本次担保事项,不含已履行完担保义务的事项),占上市公司 2018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5.98%,其中对子公司担保为 465,543.75 万元。公司 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六、备查文件

  •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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