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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onox Technology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Apr 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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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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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19-032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与长城国兴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与长城国兴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 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霸州云谷”) 因生产经营的需要,拟以霸州云谷拥有的第6 代AMOLED 模组生产线设备与长城 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兴”)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 赁业务,该业务融资总金额为人民币 3 亿元,融资租赁期限为 12 个月。租赁期 内,霸州云谷以回租的方式继续使用前述设备,公司对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
2.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 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299944507U
- 3.法定代表人:张希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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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资本:4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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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注册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民主路 7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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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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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成立日期:1996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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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经营范围:金融业务(具体经营范围以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新银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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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90 号批准文件为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 9.长城国兴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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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名称: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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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81MA07T1UN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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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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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住所: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泰山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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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定代表人: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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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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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成立日期:2016年06月24日
8.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配套元器件、机 械设备及零配件、计算机软件、硬件及辅助设备;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经营本企业 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 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9.主要财务数据(除 2017 年财务数据外,其他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主要财务指标 | 2018 年9 月30 日**/2018** 年1-9 月 | 2017 年12 月31 日**/2017** 年度 |
|---|---|---|
| 总资产 | 227,644.26 | 45,924.21 |
| 股东权益合计 | 70,959.16 | 997.40 |
| 营业收入 | 3,482.06 | 0 |
| 净利润 | -1,552.82 | 154.39 |
10.霸州云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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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回租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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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租人: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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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租人: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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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租赁标的物:霸州云谷拥有的第 6 代 AMOLED 面板模组生产线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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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约为人民币 3.57 亿元;
- 4.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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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融资金额、期限和支付方式: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3 亿元,租赁期限 12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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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分期支付利息和本金;
- 6.租赁费率:浮动租赁费率,起始租金的租赁费率为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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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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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国兴,霸州云谷对租赁标的物拥有占有和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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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期末租赁物处理:在租赁期满后,出租人收到全部租金及相关费用、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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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价款及其他款项后,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五、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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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人: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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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证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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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务人: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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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租金、保证金、手续费,债务人因 违反约定的义务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以及债权人为实现上述债权而 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 证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等)。
6.保证期限: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保证人同意,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展期协商一致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止。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 主债权提前到期日后两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 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六、董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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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认为,霸州云谷为公司合并报表内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资 产优良,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 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有利于上述子公司业务和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 益,担保风险可控。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为 1,068,027.34 万元(含对子公 司的担保,含本次担保事项,不含已履行完担保义务的事项),占上市公司 2017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89.26%,其中对子公司担保为 399,760.68 万元。公 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八、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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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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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回租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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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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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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