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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onox Technology In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ug 2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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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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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4-086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信诺”)第七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 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 环洋大厦二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德 强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 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 年度报告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完成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

2. 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应收账 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为加快资金周转,缩短公司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和控 股子公司)拟与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总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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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约定期限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 业务的公告》。

3. 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合肥第 8.6 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 AMOLED )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鉴于 AMOLED 显示面板的市场规模不断提升,并从智能手机领域向平板、 笔电、车载等中尺寸显示面板领域不断拓展,公司根据战略规划,有意建立并运 营一条第 8.6 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生产线(以下简称“项目”或“本 项目”),从事中尺寸 AMOLED 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合肥市人民政 府认可本项目对合肥市持续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型显示产业集群具有重要 意义,希望引进并支持本项目。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拟签署《合肥第 8.6 代柔性有 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生产线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 “《投资框架协议》”),《投资框架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在合肥新站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设立/投资项目公司落地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项目总投资额为 550 亿元人民币,其中股权投资 330 亿元,债务融资 220 亿元。

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推进本项目尽快落地,公司以《投资框架协议》 主要内容为基础,同时与合肥建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合肥鑫 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合肥第8.6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 光显示器件(AMOLED)生产线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协 议》”)进行洽谈并达成意向。《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各方同意合作投资建设本 项目,并以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显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该生产线项目的 投资、建设、运营平台,项目投资总额为550亿元,首期注册资本金20亿元,其 中甲方、乙方合计出资16亿元(占比80%),公司出资4亿元(占比20%)。各方 同意,各方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分期同比例实缴。后续资本金由项目公司按法律规 定和项目需求筹集到位。公司放弃部分优先认缴出资权利,首期增资事项完成后, 合肥国显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战略与规划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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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合肥第 8.6 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 示器件(AMOLED)生产线项目的公告》。

4. 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三)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规划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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