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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onox Technology Inc.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2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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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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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奇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担任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 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张奇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 年出生,博士学历。历任中 国工商银行湖南省衡东县支行会计与系统员,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会计与财务学院 副院长。现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学教授、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
(一)出席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和 8 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任期内公 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 14 次,无委托出席的情形,无连 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的情形。任期内,列席股东大会 8 次。本人对提交董事 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 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决议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 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
1、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2023 年度积极主持相关 工作,召集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对公司各季度 财务报告进行审查,并与年度审计机构对年度审计报告进行预沟通,听取会计师 事务所关于 2022 年度审计工作汇报,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和定期报告。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度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受让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 展基金(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工业区 供用水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需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
2023 年,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参股公司合肥维信诺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控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 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供的本次交易所涉及事项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全 面的审查,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对本次交易情况的详细介绍,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审核了相关事项。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受让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 案已于 2023 年 2 月 7 日经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受让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 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工业区供用水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前述议案已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经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人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在事前阶段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和必要 性,了解交易价格的依据,判断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损害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在审议阶段重点关注审议程序的合规性,特别是在表决环节, 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关联董事、关联股东是否按要求进行回避,公司发生的上述关 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要求,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 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三)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外披 露了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对于定期报告相关事项,本人重点关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按规 定出席相关会议并对定期报告进行审议,审议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按照相关 规定签署相关决议以及书面确认意见。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 年年度报告》经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 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 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审议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杨玉彬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人重点关注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和相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则指引的相关要求,经审议,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表决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具备 了与其拟任职务要求相适应的能力和职业素质,未发现候选人有不得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现场考察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走访公司参股公司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合肥维信诺”),合肥维信诺为第 6 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 (AMOLED)生产线项目运营主体,走访期间,本人参观产线展厅,了解产线 日常运营情况,并与相关负责人沟通交流,加强对参股公司经营管理和行业动态 的认识和了解。
2023 年度,本人多次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立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 式,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及时 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工作
除按规定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外,本人持续通过多种 方式履行职责:
1、定期及不定期获取公司经营情况等资料。公司定期不定期开展交流会议, 与公司管理层、财务部等多方面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并对公 司发展提出问题和建议。
2、与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定期听取或 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 度审计报告,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 准确情况;关注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 事项作出审慎周全的判断和决策;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就关键审计事项和 审计应对、审计工具和方法论等重点关注事项进行讨论,提示会计师加强对审计 委员会的提示与沟通。
3、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参加江苏证监局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的独立董事培训活动,提高自身对独立董事履职事项的认 知。
4、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及年度网上业绩说 明会,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交流,听取投资者意见,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 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三)未有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 (四)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因本人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后不再担任公司 的独立董事,感谢公司以及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过去几年的工作中 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公司未来在稳健经营、 规范运作上更上一层楼,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维护良好的上市公 司形象,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张奇峰 2024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