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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onox Technology In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y 1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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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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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1-074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发 出,会议于2021年5月12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 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 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阳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1 .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审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公司 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维信诺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维信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及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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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对激励对 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保证公司本次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维信 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3 .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查后,认为: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不包括公 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2、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 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 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 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 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激励计划前3至5日披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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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维信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

4. 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能够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 事宜的顺利推进,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前 次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原 方案及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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