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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onox Technology Inc.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Nov 1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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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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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9 年 11 月 18 日,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 的态度, 审阅了相关文件,对公司此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签署《专利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 议案时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与广州国显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专利 转让合同》有利于投资项目的正常推进,未侵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关于签署〈专利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 议案时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为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有利于其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未侵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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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严 杰 郑建明
周清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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