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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onox Technology Inc.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Apr 1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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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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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何文标)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从董事会换届任职后,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 会及委员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
| 会议名称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股东大会 | 2 | 1 | 0 | 1 |
| 董事会 | 7 | 7 | 0 | 0 |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11 次会议,审议54 项议案,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 并以勤勉尽职为原则,经过认真审议,深入了解议案情况后,对审议的议案均投 了同意票。
本人认为,2014 年度本人因换届任职后,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其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2014 年5 月23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审议,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吴迪年先生为公司总经 理,林秀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黄树忠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何玉龙先生为 公司财务总监。 关于调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同意公司依照该议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相应的调整。关于调 整独立事津贴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4 年6 月20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 子公司参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议案,该事项符合当前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符 合市场发展需求,决策程序合法公正,不存在损害非关联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揭阳市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参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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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4 年8 月19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和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核查并 出具意见,对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审阅,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备忘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 的情形。
(四)2014 年9 月18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利于公司发展,涉及的 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 决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五)2014 年12 月31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出 售资产的事项,认为本次出售资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关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认为该交 易价格公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不存在低价销售、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经常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积极掌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 了解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关注电视、报纸、 网络等媒体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全面了解公司经营动态。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促使公司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
(二)多渠道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积极获取发表意见所需要的各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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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对每一份提交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三)不定期核查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在公司年度审计期间, 及时跟进审计进度,对年审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沟通;每季度对公司与关 联人之间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对公司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进行检查分析,把握 公司经营情况及问题,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治理、内部控 制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规,不断加深认识和理解,以切实提高 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公司内审部门在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等方面做 了很多切实有效的工作,但经济效益审计尚未真正展开。建议公司加大对审计人 员后续培训的力度,充实审计力量,提高其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为尽早开展经 济效益审计创造条件。
六、本人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何文标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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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冯育升)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从董事会换届任职后,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 会及委员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
| 会议名称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股东大会 | 2 | 1 | 0 | 1 |
| 董事会 | 7 | 7 | 0 | 0 |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11 次会议,审议54 项议案,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 并以勤勉尽职为原则,经过认真审议,深入了解议案情况后,对审议的议案均投 了同意票。
本人认为,2014 年度本人因换届任职后,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其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2014 年5 月23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审议,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吴迪年先生为公司总经 理,林秀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黄树忠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何玉龙先生为 公司财务总监。 关于调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同意公司依照该议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相应的调整。关于调 整独立事津贴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4 年6 月20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 子公司参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议案,该事项符合当前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符 合市场发展需求,决策程序合法公正,不存在损害非关联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揭阳市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参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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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4 年8 月19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和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核查并 出具意见,对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审阅,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备忘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 的情形。
(四)2014 年9 月18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利于公司发展,涉及的 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 决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五)2014 年12 月31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出 售资产的事项,认为本次出售资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关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认为该交 易价格公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不存在低价销售、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经常到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参加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有关会 议,积极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等高管人员及证券事 务代表等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适当的 场合向有关人员推荐公司新产品,同时,关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有关公司 的宣传和报道,全面掌握公司经营动态。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公司的经营状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主动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了 解公司的研发、生产、销售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有关公司经营情况等方面的相 关报告。同时,通过网络、报刊、法披等各类媒体了解公司及行业动态,及时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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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公司内部状况和外部环境经营环境。
(二)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信息披露准则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公司的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内控制度均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法人治理水平有较大的 提升,为公司长期、稳步发展提供有力的内部保障。本人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监管规定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以独立、客观、 审慎为原则进行全面审核后作出表决,推动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提升 公司治理水平。
(四)其他监督、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定期核查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在公司年度审 计期间,及时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沟通;每季度对公司与关 联人之间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投资者权益。
五、本人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珠津工业区珠津1 街3 号凯撒工业城 电话:0754-88801350
独立董事:冯育升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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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纪传盛)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从董事会换届任职后,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 会及委员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
| 会议名称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股东大会 | 2 | 1 | 0 | 1 |
| 董事会 | 7 | 7 | 0 | 0 |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11 次会议,审议54 项议案,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 并以勤勉尽职为原则,经过认真审议,深入了解议案情况后,对审议的议案均投 了同意票。
本人认为,2014 年度本人因换届任职后,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其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2014 年5 月23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审议,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吴迪年先生为公司总经 理,林秀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黄树忠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何玉龙先生为 公司财务总监。 关于调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同意公司依照该议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相应的调整。关于调 整独立事津贴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4 年6 月20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 子公司参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议案,该事项符合当前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符 合市场发展需求,决策程序合法公正,不存在损害非关联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揭阳市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参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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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4 年8 月19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和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核查并 出具意见,对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审阅,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备忘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 的情形。
(四)2014 年9 月18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利于公司发展,涉及的 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 决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五)2014 年12 月31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出 售资产的事项,认为本次出售资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关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认为该交 易价格公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不存在低价销售、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掌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与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管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通过参加董事会对公司 经营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方向等与公司深入探讨, 把握公司发展动态。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公司的经营状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主动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了 解公司的生产、销售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有关公司经营情况等方面的相关报告。 同时,通过网络等各类媒体了解公司的实时动态,及时掌握公司内部状况和外部 环境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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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信息披露准则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公司的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内控制度均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法人治理水平有较大的 提升,为公司长期、稳步发展提供有力的内部保障。本人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监管规定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以独立、客观、 审慎为原则进行全面审核后作出表决,推动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提升 公司治理水平。
(四)其他监督、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定期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进行沟通,向其了解公司的经 营状况及遇到的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在公司年度审计期间,及时对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沟通;每季度对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资金往来 情况进行例行核查,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投资者权益。
五、本人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纪传盛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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