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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onox Technology Inc.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Apr 2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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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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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信诺”、“公司”或“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2022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进 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1] 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3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维信 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采用网下向特定发行对象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898,203,588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6.70 元,募集资金计划投入第 6 代有源矩阵有 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面板生产线项目 110 亿元,投入第 6 代有源矩阵 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 8 亿元,合资设立江苏维信诺并 投资第 5.5 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扩产项目 32 亿元。
截止 2018 年 2 月 7 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898,203,588 股,募集资金总额 14,999,999,919.6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 荐费 80,000,000.00 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4,919,999,919.60 元, 已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7 日分别存入公司开立在廊坊银 行新华路支行账号为 601107020000001183 的人民币账户 3,000,000,000.00 元、开 立在中信银行廊坊分行 8111801013000482053 的人民币账户 3,209,999,959.80 元、 开立在渤海银行杭州分行 2004043786000152 的人民币账户 3,209,999,959.80 元、 开立在光大银行昆山支行 37080188000363970 的人民币账户 5,500,000,000.00 元; 扣除本次发行的发行律师费人民币 2,994,355.00 元(含税)、审计验资费人民币
1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8 年 6 月 8 日更名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同。
200,000.00 元(含税)、登记费人民币 539,820.00 元(含税)、信息披露费人民币 1,120,000.00 元(含税),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915,145,744.60 元。上述 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 “[2018]京会兴验字第 0200000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管理制度”),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0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通过了《管理 制度》,并于 2016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其进行了修改。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廊坊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新华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昆山支行、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城东 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 用;公司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 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 次。
根据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累计超 过人民币 1,000 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 净额的 5%(以孰低为原则),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及邮件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 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 余额 |
存储 方式 |
备注 |
|---|---|---|---|---|---|
| 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 华路支行 |
601107020000001183 | 3,000,000,000.00 | - | 活期 | 已注销 |
| 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 华路支行 |
601107020000001185 | - | - | 活期 | 已注销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 坊分行 |
8111801013000482053 | 3,209,999,959.80 | - | 活期 | 于2022年9 月8 日销户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 坊分行 |
8111801011700483139 | - | - | 活期 | 于2022年9 月16 日销户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 坊分行 |
8111801011900483596 | - | - | 活期 | 于2022年10 月24日销户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 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8112001011400395699 | - | - | 活期 | 于2022年10 月17 日销户 |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分行 |
2004043786000152 | 3,209,999,959.80 | - | 活期 | - |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分行 |
2003748824000192 | - | - | 活期 | -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昆山支行 |
37080188000363970 | 5,500,000,000.00 | - | 活期 | 于2022年10 月26 日销户 |
| 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 | 32201560001735380000 | - | - | 活期 | 于2022年9 月28 日销户 |
| 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 | 32201560001767690000 | - | - | 活期 | 于2022年9 月30日销户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昆山城东支行 |
10532401040045806 | - | - | 活期 | 于2022年9 月23 日销户 |
| 合 计 | - | 14,919,999,919.60 | - | - | - |
三、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和置换情况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 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先期投入的自筹资 金金额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出具的《黑牛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 [2018]001528 号)、《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8]002318 号)验证。
2018 年 3 月 9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 2018 年 2 月 28 日为时点,按照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 币 409,616.90 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第 6 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
面板生产线、第 6 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模组生产线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2018 年 4 月 10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以 2018 年 3 月 29 日为时点,按照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使用募 集资金人民币 206,278.00 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第 5.5 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 件(AMOLED)扩产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先期投入项目 | 先期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置换 先期投入金额 |
置换时间 | 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
| 第6 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 显示器件(AMOLED)面板 生产线项目 |
398,032.98 | 398,032.98 | 2018年3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 |
| 第6 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 显示器件(AMOLED)模组 生产线项目 |
11,583.92 | 11,583.92 | 2018年3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 |
| 合资设立江苏维信诺并投 资第5.5代有源矩阵有机发 光显示器件(AMOLED)扩 产项目(注1) |
206,278.00 | 206,278.00 | 2018年4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 |
| 合 计 | 615,894.90 | 615,894.90 | --- | --- |
注: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与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昆山阳澄湖文商旅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昆山创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资协议》,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完成江苏 维信诺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并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完成对江苏维信诺显示科技 有限公司 32 亿元的实缴出资。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的其他情况
(一)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1、2018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 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 务总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2019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2)2020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 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 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算,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017,617,145.76 元,已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3,017,617,145.76 元,剩余未 归还金额为 0.00 元。
(二)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 元,占 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0.00%。
2、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合资设立江苏维信诺并投资第 5.5 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 器件(AMOLED)扩产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 述节余募集资金 175,629,342.48 元已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全部转至一般账户使 用。
3、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第 6 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 示器件(AMOLED)面板生产线项目”进行结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全部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5.86 亿元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调整的议案》。由于 AMOLED 行业在 不断进行研发投入、技术革新和工艺改进,同时随着近年来 AMOLED 广泛应用 于智能终端领域,导致在大规模产业化进程中,下游客户对 AMOLED 产品的需 求在不断变化,对产品性能要求在不断提升。基于此,公司在不改变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实施方式以及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第 6 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 显示器件(AMOLED)面板生产线项目”和“第 6 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 (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2、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参股公司签 署〈设备转让合同〉的议案》。本次拟转让的设备中包含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合资设立江苏维信诺并投资第 5.5 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 扩产项目”中的部分研发设备,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123,547,144.31 元(含 税),本次设备转让后,涉及募集资金购买的设备转让后收回的金额将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2021 年,公司已经完成设备转让,并将已收到的设备转让款补充流动 资金。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 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维信诺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未发现维信诺2022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4,915,145,744.6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4,475,230.32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18年度: 13,171,019,676.87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2019年度: 460,239,699.82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2020年度: 279,947,705.77 | |||||||||
| 2021年度: 229,260,566.19 | |||||||||||
| 2022年度: 244,475,230.32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3)= (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现的营 业收入 |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变 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第6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 件(AMOLED)面板生产线项目 |
否 | 11,000,000,000.00 | 11,000,000,000.00 | 204,392,891.28 | 10,492,570,180.55 | 95.39 | 2021年 | 3,635,990,961.07 | --- (说明5) |
否 | |
| 2.第6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 件(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 (说明1) |
否 | 800,000,000.00 | 715,145,744.60 | --- | 719,930,225.75 | 100.00 | 2021年 | 328,538,681.40 | --- (说明6) |
否 | |
| 3.合资设立江苏维信诺并投资第5.5 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 (AMOLED)扩产项目(说明2) |
否 | 3,200,000,000.00 | 2,900,823,513.21 | 40,082,339.04 | 2,873,265,985.88 | 99.05 | 2018年 | 2,827,612,995.55 | 否 (说明7) |
否 | |
| 4.合资设立江苏维信诺并投资第5.5 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 (AMOLED)扩产项目结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说明3) |
否 | --- | 175,629,342.48 | --- | 175,629,342.48 | --- | --- | --- | --- | 否 | |
| 5.合资设立江苏维信诺并投资第5.5 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 (AMOLED)扩产项目资产处置收 回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说 明4) |
否 | --- | 123,547,144.31 | --- | 123,547,144.31 | --- | --- | --- | ---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5,000,000,000.00 | 14,915,145,744.60 | 244,475,230.32 | 14,384,942,878.97 | --- | --- | --- 6,792,142,638.02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15,000,000,000.00 | 14,915,145,744.60 | 244,475,230.32 | 14,384,942,878.97 | --- | --- | --- 6,792,142,638.02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见说明5、说明6、说明7。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 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 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情况 |
见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五、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和置换情况”。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情况 |
见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六、(一)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及原因 |
1、公司在第5.5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扩产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审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175,629,342.48元,主要原因系: (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加强项目各个环 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商业谈判和技术优化等方式有效降低了设备投资成本,降低了项目总支出; (2)在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2、公司第6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已完成投资,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结余约为2.54万元,公司拟将此部分结余资金转入流动资金。 3、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参股公司签署〈设备转让合同〉的议案》。本次拟 转让的设备中包含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资设立江苏维信诺并投资第5.5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扩产项目”中的部分研发设备,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123,547,144.31元(含税),本次设备转让后,涉及募集资金购买的设备转让后收回的金额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第6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 示器件(AMOLED)面板生产线项目结项,并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5.86 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说明 1:第 6 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较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系由于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募 集资金发行费用后,已小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公司将差额部分冲减第 6 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该
项目总投资额不变,缺少资金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2021 年,第 6 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已完成投资,存放期间产生的 利息收入结余约为 2.54 万元,公司将此部分结余资金转入流动资金。
说明 2:根据募投项目规划,公司以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与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昆山阳澄湖文商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山创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共同合资设立江苏维信诺显示科技有限公司。2018 年 1 月 19 日,江苏维信诺已办理完毕工商设立登记手续。2018 年 3 月 29 日,公司完成对江苏维信 诺 32 亿元的实缴出资。
说明 3: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合资设立江苏维信诺并投资第 5.5 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扩产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75,629,342.48 元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说明 4: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参股公司签 署〈设备转让合同〉的议案》。本次拟转让的设备中包含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资设立江苏维信诺并投资第 5.5 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 扩产项目”中的部分研发设备,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123,547,144.31 元(含税),本次设备转让后,涉及募集资金购买的设备转让后收回的金额将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公司已经完成设备转让,并将已收到的设备转让款补充流动资金。
说明 5:第 6 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面板生产线项目,因 AMOLED 行业技术的不断革新,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对该产线设计产能进行调整,因此该项目产生效益已无法与原预计情况匹配。
说明 6: 第 6 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主要为面板项目配套,其投产进度与面板项目相匹配。同时,根据市场需求及工艺 技术的影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已对该产线模组生产能力进行调整,因此该项目产生效益已无法与原预计情况匹配。
说明 7: 第 5.5 代 AMOLED 生产线规划与建设时间较早,近年来市场环境、技术发展、客户需求均发生了较大变化。报告期内,由于受综合因素影响导致市 场、采购、销售、物流等方面受到影响,同时原材料供应紧张导致原材料价格上涨、产品交付周期变长,增加了业务拓展的不确定性,导致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 益。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润璋 陶 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