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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onox Technology Inc.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ug 2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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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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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8 月 25 日,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审阅了相关文件,对公司此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披露情况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不存在与相 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形。
经核查,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金额为 1,858,482.46 万 元,占公司 2019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4.1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 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171,183.87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为 78.22%,对子公司担保为 687,298.59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所有 对外担保事项均按照法定程序执行,并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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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议案时 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为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有 利于其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未侵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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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奇峰 夏立军
马 霄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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