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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onox Technology Inc.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9
Apr 2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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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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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度,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以维护股东利益为最高 准则,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监督职能。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公司经营决策程序、公司财务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履 职守法情况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监督,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监事 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十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议案 |
|---|---|---|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19 年3月29日 |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19年4月25日 | 《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 ||
| 《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 《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 《关于2019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19年5月14日 |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19年6月14日 | 《关于签署〈技术许可与咨询及管理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19年7月29日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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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19年8月28日 | 《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关于2019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 ||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19年9月23日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追加质押物的议案》 |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19年10月28日 | 《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
| 《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19年11月18日 | 《关于签署〈专利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19年12月10日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关于转让控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
以上会议相关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其它监督活动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 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各定期报告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和经营状况,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董 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控制度进行了全面的审核,对董事会出具 的《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阅。
我们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制度得到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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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 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四)股东大会决议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 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经监事会核查:
1.公司严格贯彻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在定期报告、重大 事项披露前,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严防信息泄露,并及时登记知情人信息, 信息披露后,及时向监管机构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表。
2.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 情况。
2020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以便使其 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 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 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活动。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 更加规范化运作,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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